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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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党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秘、档案、统计、机要、保密、人事、财务、信访维稳、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务督办、安全保卫、行政后勤、老干部等工作。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综治、工会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

联系电话:0718-6833468

(二)政策法规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局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竟争审查,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查。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和政策研究工作,协助其他业务股室开展业务培训和法治宣传。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证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联系电话:0718-6835038

(三)执法稽查股(知识产权保护股)。

拟定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和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规则指南。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含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注、官方标志)、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和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走私贩私和价格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办查处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指导机关所属二级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审查制度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18-6822727

(四)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管股)。

拟定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登记注册信息的公开工作,负责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承担组织推进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许可备案,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负责授权范围内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备案。负责食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许可审批和动产抵押物登记备案。负责指导个体、企业等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和市场管理信息中心工作。完成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8-6898818

(五)食品监管股。

承担统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分析掌握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定食品(含保健食品、使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添加剂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包装容器、材料、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查处。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负责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负责组织指导食品安全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后的餐饮食品安全进行指导。

联系电话:0718-6833002

(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药化械不良反应监测股)。

负责流通领域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监督管理,并对负责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和资料收集、核实、评价、反馈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辖区药品( 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行为查处。

联系电话:0718-6826190

(七)产(商)品质量监管股(标准与计量股)。

负责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方针政策,推进质量强县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管。组织和参与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和抽检不合格产(商)品公示公告工作。组织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和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以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依法监管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企业标准备案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技术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联系电话:0718-6831878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承担全县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各环节工作。参加权限范围内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用人员。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联系电话:0718-6832108

(九)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12315 投诉举报中心)。

整合12315、12365. 12331 投诉举报平台,畅通制售假冒伪劣等市场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汇总市场违法行为投诉举报信息,负责对申诉、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以及统计、分析、发布投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和预警。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纠纷调解与维权工作。组织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含网络咨询、申诉、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718-6835315

(十)市场规范监管股(网络交易监管股)。

承担网络交易、广告与合同监管工作。负责拟定网络交易和广告合同监管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网络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负责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承担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职责,负责组织指导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市场综合监管范围内的广告审查。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配合指导查处辖区网络市场违法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案件。

联系电话:0718-6826243

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负责拟定县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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