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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政务督办等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年鉴、史志和工作大事记的起草编印。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调查处理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大舆情处置和信息公开发布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性调研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后勤服务及保障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以单位名义向上呈报或向下发布的综合性文件、文稿审核工作。负责重要工作信息上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联系电话:0718-4332595
(二)政工人事股(机关党办)。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干部考核、出国人员政审、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学习平台的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工作。制订业务教育培训计划并协助实施。承担机关党建和指导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服务局党组政治教育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订目标考核、评估等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督导督查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履职尽责,对不正确、不恰当履职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联系电话:0718-4399913
(三)计划财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控制规范、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组织开展财务、项目、绩效等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31661
(四)政策法规股。
承担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制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职能转变、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统筹协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98721
(五)行政审批股。
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流通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计量的行政审批。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
联系电话:0718-4336646
(六)信用监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制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承担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对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依法履行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组织开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抽查工作,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承担本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企业联合征信惩戒工作,协调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指导派出机构配合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31456
(七)执法稽查股。
制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受上级机关委托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进行监督并受上级委托开展调查。贯彻执行国家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有关反垄断的措施、办法。指导协调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制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18-4221618
(八)合同广告股(网络交易股)。
制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制度。承担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承担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承担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措施。承担规定范围内广告单位的监督管理。承担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32595
(九)消费者权益股(投诉举报处置中心)。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负责“12315”热线平台的整合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
联系电话:0718-4334315
(十)质量发展股。
承担县质量强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推进质量强县战略,拟订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参与服务质量监督监测。
联系电话:0718-4399912
(十一)食品股。
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参与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风险预警及交流;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及综合督察,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分析掌握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制订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服务领域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食品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8-4222669
(十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股(不良反应监测股)。
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经营使用环节及互联网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零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信息的收集、分析、审核、评价、反馈、上报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药化械不良反应群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抓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承担药品综合统计工作。制订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药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32371
(十三)特种设备股。
制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及应用。承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职责。承担县安委会相关专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32841
(十四)标准计量股。
拟订标准化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巴东县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立项、编号、发布和备案工作。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相关工作,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大违法行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资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负责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划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查处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718-4333715
(十五)知识产权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县级知识产权规划并进行综合评价。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保护专利权,组织调处专利纠纷,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拟订和实施专利创造运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发展战略、品牌强县建设和监督管理措施。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承担驰名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指导商标权的运用工作。
联系电话:0718-4332595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