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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规划计划处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人 王煌
联系电话 027-87221889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3、政策法规处(水政执法处)
起草地方性水利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市(州)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负责人 毛时禄
联系电话 027-87221586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4、财务处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负责人 艾福庆
联系电话 027-87221289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5、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人 赵敏
联系电话 027-87221733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6、水文水资源处
组织指导全省水文工作。负责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省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负责人 刘丰
联系电话 027-87221805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7、节约用水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鄂办文【2019】33号),设置节约用水处(省节约用水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2.组织编制全省节约用水规划,指导拟订区域与行业节水规划,并协调实施。
3.负责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组织指导节水标准、用水定额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4.协调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和重点区域节水, 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承担节约用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日常工作,推动实施全省节水行动。
6.组织实施节水监督管理,开展节水评价工作,承担节水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实行用水报告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
7.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指导水效标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等工作。
8.指导节水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节水统计和信息发布。
9.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10.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2787221766, 87221262
负责人 徐自发
联系电话 027-87221638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8、建设处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负责人 郑治军
联系电话 027-87221681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9、河道处
指导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河道堤防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负责人 王云鹏
联系电话 027-87221704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0、湖泊处
指导湖泊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湖泊、水闸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湖泊保护区和控制区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
负责人 刘英萍
联系电话 027-87221675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1、水库处
指导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
负责人 姜俊涛
联系电话 027-87221301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2、河湖长制工作处(省河湖长制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负责人 陈学福
联系电话 027-87221647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3、水土保持处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 吴遵雄
联系电话 027-87221712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4、农村水利水电处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 张笑天
联系电话 027-87221797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5、移民处
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审核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负责人 曹德权
联系电话 027-87221148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6、监督处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负责人 李光化
联系电话 027-87221940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7、水旱灾害防御处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人 高红民
联系电话 027-87221789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8、三峡工程管理处
组织开展三峡工程运行对库区及中下游影响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三峡水库运行管理。协调推动三峡对口支援工作。
负责人 马小芹
联系电话 027-87221780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19、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
协调落实南水北调工程有关重大政策和措施。组织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监督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有关后续工程前期和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南水北调年度供水计划制定。协调推动南水北调对口协作工作。
负责人 郭平
联系电话 027-87221156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0、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承担水利科技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制定水利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负责人 江浩
联系电话 027-87221977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1、预算执行中心
1、承担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2、承担有关票据的统一申购、登记领用和缴销审核工作。
3、承担会计核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左辉
联系电话 027-87221850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2、湖北省防汛机动抢险总队
1、承担全省防汛应急抢险体系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省级防汛应急抢险培训演练并对市、县培训演练进行技术指导。
2、承担全省水库和沿江涵闸等水利工程的水下探险、查险及险情应急抢护。
3、组织、指导全省水利工程白蚁防治工作。
4、承担全省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以及水库遥感遥测技术应用工作。
5、开展防汛抢险、水利工程白蚁防治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研究、引进及推广应用。
6、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向亚红
联系电话 027-87221975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3、宣传中心
1、承担厅机关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行业的新闻宣传工作。
2、负责中央、省内外及境外的报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网站等新闻媒体的采访业务联系工作。
3、负责中国水利报社、中国水利杂志社、人民长江报社湖北记者站工作。
4、负责“湖北省水利厅网”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所链接的全省水利行业门户网站业务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水利修志工作,主持编纂《湖北省志·水利志》等水利志书、水利党史。
6、负责省级水利行业年鉴编纂业务,承担国家和省、部专业年鉴湖北水利的组稿工作。
7、负责厅历史文献、史志资料、音像图片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编纂湖北水利大事纪要。
8、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何少斌
联系电话 027-87221033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4、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厅机关节能管理工作,联系厅直单位的节能工作。
2、负责厅机关大院规划、建设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含人防、消防设施)、公共环境的管理、维护(含厅机关绿化、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厅机关后勤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房改工作。
3、负责厅机关会议室、接待室、厅领导办公室和防汛值班室、会商室的管理和日常服务工作。
4、承担厅有关重要接待和重要会务服务工作。
5、负责厅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6、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厅机关收发和报刊订阅工作。
8、承担厅机关临时用工的劳务派遣工作。
9、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王建良
联系电话 027-87221003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5、湖北省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湖北省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与省湖泊保护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为省水利厅机关正处级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经济管理科、湖库生态科、湖泊监测科4个科。
负责人 杜受富
联系电话 027-87221838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6、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1、负责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及信息系统规划布局、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对省内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的管理。
2、负责全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对下级监测成果进行鉴定和质量认证,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报告。
3、承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和实施的技术监督工作,承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技术工作。
4、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5、承担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
6、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赵爱军
联系电话 027-87221716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7、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利规费征收总站
1、贯彻落实《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规费征收、水利基金征集政策。
2、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水政监察工作,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负责受理有关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4、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水利规费征收工作,负责征收省级防汛费、水资源费、堤防维护费、水保“两费”等水利规费和政策性返还工作。负责水利规费征收票据管理和办理收费许可、收费年审等工作。
5、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征集省级水利建设基金,协调督促全省水利建设基金征集工作。
6、对下级水政监察队伍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全省水政监察、规费征收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水政监察证件、标志管理和水利执法统计工作。组织水政监察和水利规费征收人员培训。负责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装备配置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7、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工作。
8、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刘家君
联系电话 027-87221852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8、科技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1、 组织拟定全省利用外资水利项目 规划并组织实施。
2、 组织编制省级和审核市、州上报的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上报审批。
3、 负责拟定全省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4、 负责组织编制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建设实施计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监督实施。
5、指导、参与利用外资水利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移民的有关工作。
6、 按照有关规定,配合落实和管理利用外资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对项目市(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实施检查督促,协助资金转贷和还款工作。
7、 负责厅直系统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水利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及引智工作。
8、 负责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任务件报批、证照办理以及各类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科技管理工作,承担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与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0、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宋平
联系电话 027-87221876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29、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拟订工程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拟订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协同做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投资计划的执行。
4、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协助组织和指导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四制”的实施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负责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6、协助组织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开展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研究。
7、指导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和经营管理、维护以及服务体系建设。
8、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陈建华
联系电话 027-87221961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30、湖北水利工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按照湖北省编办、省总工会《关于省直产业(厅局、行办)工会组织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意见》,设置水利工会。
主要职责是:
1.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工会工作,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承担厅直属单位工会、厅机关工会和妇委会工作。
2.组织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工会实施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等制度。
3.组织开展涉及水利职工利益的调查研究和参政议政,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4.动员和组织水利行业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技术攻关等活动。会同组织工会系统的评优、评先活动。
5.掌握水利行业职工思想动态,协同抓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依法收取、使用、管理工会经费。代表职工依法组织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女职工权益维护、职工大病救助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7.承办厅党组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文丹
联系电话:87221760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31、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北省水利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设置离退休干部处。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实施办法。
2.组织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积极作用。
3.负责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福利、医疗保健、参观疗养管理工作。
5.负责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6.指导厅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7.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新贵
联系电话:027-87221333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7号湖北省水利厅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省水资源战略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