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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郴州市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电话:0735-2223976)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调研。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承办简报、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信访、综合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安全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管理、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统筹、审核把关。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统筹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办公电话:0735-2366616)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承担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郴州建设工作的年度考核工作。
(三)立法科(办公电话:0735-2369535)
承办行政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征集、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承担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及规章报备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章的解释和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规章清理、修改、废止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编纂工作,编辑市人民政府规章正式版本。
(四)监狱戒毒工作管理科(办公电话:0735-2366619)
监督检查市直监狱、戒毒单位贯彻执行监狱、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协调指导市直监狱、戒毒单位的规划设置和布局,掌握监狱戒毒工作动态。协调市直监狱、戒毒单位的突发事件处理。督促监狱、强制戒毒机构落实上级机关对有关事项的批示、要求。监督检查市直监狱、戒毒单位办理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奖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减期、延期、保外就医、所外就医等工作。负责有关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科(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办公电话:0735-2366637)
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电话:0735-2368363)
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赔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定期组织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解决问题的建议。办理或协助办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不服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承办或组织承办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承办或组织承办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市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处理因行政复议引起的信访事项。参与重大信访复核案件的答复处理。指导行政裁决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办公电话:0735-2368362)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确认,承办全市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推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八)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办公电话:0735-2368923)
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受理并办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事项。承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九)政府法律事务科(政策法规科办公电话:0735-2366617)
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用和管理,为市政府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其他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组织或指导市政府重大决策和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听证。办理或指导办理涉及市政府的重大民事案件。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谈判,提出法律咨询意见。负责市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及政府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局机关政策法规方面的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有关审批、监管工作的协调联络。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办公电话:0735-2366639)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考法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办公电话:0735-2366635)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办公电话:0735-2366665)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参与编制国家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市法律援助中心。
(十三)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办公电话:0735-2366632)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律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协助指导律师事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指导、监督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郴办事机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的初审。负责律师事务所(含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的初审。负责律师执业证换证、补发的初审。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初审。负责组织制定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本系统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市人民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办理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负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境)项目。
(十四)装备财务科(办公电话:0735-2366625)
负责编制国家和省、市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负责全市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对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市属监狱、戒毒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财务内审。
政治部(警务部,办公电话:0735-2366657)
负责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直司法行政系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办理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指导、监督审核桂阳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组织人事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奖励等工作。承办协助县(市、区)管理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分别由干部警务科、教育培训科承担。
机关党委(办公电话:0735-2366656)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有关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司法行政的规范性文件。协助省厅初审仲裁委员会登记工作; 二、监督管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