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南县自然资源局  • 关注:1528

(一)办公室(主任:周奇志;电话:0737-524860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采购和固定资产的统筹调配、处置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二) 人事股(股长:周学彬;电话:0737-5248620)。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工资社保、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全局人事档案;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信息管理服务工作。

(三) 财务股(股长:肖慧;电话:0737-5248615)

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拨付及运用监督;负责编制和实施部门预决算和预算绩效评价;承担内部审计及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专项投资;负责全局财务核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四) 法规股(股长:夏建辉;电话:0737-5248618)

承担全局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宣传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行政诉讼、行政裁决等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五) 调查监测股(股长:皮艳军;电话:0737-5248656)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六)确权登记股(股长:皮艳军;电话:0737-5248656)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实施相关制度、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推动建立不动产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负贵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工作;负责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地类确认;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负责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上报等工作。

(七)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股长:余科宇;电话:0737-5248617)

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组织实施资产清查;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县闲置土地的认定和空闲土地的盘活等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及自然资源现场监测监管;负责建立政府公示基准地价等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等级和价格监测;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八) 规划技术核验股(股长:夏国武;电话:0737-5248609)

负责自然资源供后动态监测管理;负责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和规划验收;负责规划技术管理工作,指导解决规划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承担规划项目的技术审查和评审工作;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负责城市总体发用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负责重要地块详细规划;负责编制、修改、报批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本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牵头组织编制和修订县城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规划;承担“三线”(城县边界线、生态控制线、耕地保护线)的划定、优化调整工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检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城乡规划信息管理。

(九) 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股长:王建宏;电话:0737-5201208)

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时跟踪核验在建项目规划实施情况,发现违建及时反馈给执法部门及时处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的选址、用地和工程管理,参与项目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与验收核实;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城乡规划信息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村民建房审批及备案工作;负责乡镇各项规划管理数据资料的统计等工作。

(十)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股长:胡敬军;电话:0737-5248609)

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用途转用的预审、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措施草案;指导和监督县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

(十一) 耕地保护监督股(股长:李国锋;电话:0737-5248079)

严格执行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工作。

(十二) 矿产地环测绘管理股(股长:李小毅;电话:0737-5248605)

管理地质勤查行业和指导地质工作;监督管理县本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贵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采矿权、探矿权审批登记;负责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管理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和测绘活动、质量、信用,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统一获取、处理、提供;负责数字南县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集中统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测绘勘察;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 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现场秩序。

(十三) 行政审批改革股(股长:龙吉华;电话:0737-5215118)

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与行政许可相关的其他工作。

(十四)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

南县自然资源局

南县自然资源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33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办〔20。。。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4971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