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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安乡县卫健局下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熊寿坤
联系电话:0736-4312031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安全生产、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人:李斌
联系电话:0736-4326681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承担援藏援疆、援外及科技特派员的选派与管理工作。
负责全卫健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
负责人:张晏
联系电话:0736-4326277
承担健康安乡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四) 财务股
负责人:车建平
联系电话:0736-4326319
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 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高国军
联系电话:0736-4311185
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六) 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潘志勇
联系电话:0736-4311185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
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导及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实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体制改革股(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张智梅
联系电话:0736-4326176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相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对本系统内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
(八)疾病预防控制股
负责人:陈鹏
联系电话:0736-4326378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九)医政医管股
负责人:黄津安
联系电话:0736-4326176
拟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中医药管理股
负责人:刘斌
联系电话:0736-4326049
负责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审查、认可中医人员和中医行业中药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管理指导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中医药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中药行业的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负责全县中医专项补助经费和中医药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全县中医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十一)基层卫生股
负责人:杨慧
联系电话:0736-4326049
拟订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措施、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县乡村医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十二)人口监测股
负责人:黄晓红
联系电话:0736-4327960
承担人口监督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
(十三)家庭发展股(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人:刘绍平
联系电话:0736-4326397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措施办法。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措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一)要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