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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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主任:伍鹏

联系电话:0736-5322434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策信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文明创建、扶贫等中心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政策研究和市场环境形势分析。拟订市场监管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估。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二)政工股

股长:谢辉

联系电话:0736-5332933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股

股长:伍辉平

联系电话:0736-5333833

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装备采购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和成果应用。

(四)法制股

股长:冷启明

联系电话:0736-5323691

职责: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审批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普法工作;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信用监督管理股

股长:申明

联系电话:0736-5322337

职责: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负责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股长:喻忠东

联系电话:0736-5339130

职责: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开展对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

主体资格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七)广告监督管理股

股长:熊震

联系电话:0736-5322890

职责: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指导协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食品安全协调股

股长:陈晓波

联系电话:0736-5325567

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农林场)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全县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调查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承担县食安办日常工作。

(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长:苏波

联系电话:0736-5339132

职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含制售分离食品加工小作坊,下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十)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

股长:张广军

联系电话:0736-5339106

职责:承担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食品流通环节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现场核查。开展特殊食品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食品消费监督管理股

股长:李运运

联系电话:0736-5335353

职责:承担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市场准入及日常监管;指导协调全县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股长:袁汉清

联系电话:0736-5335863

职责:负责或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工作;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相关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长:宋军

联系电话:0736-5150279

职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的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协调和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组织推广特种设备重大安全和节能技术成果。

(十四)质量与标准化股

股长:申莹

联系电话:0736-5152577

职责:拟订并实施提高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政策、质量奖励制度和品牌发展战略;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参与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配合做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参与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拟订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负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推进全县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监督全县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及法人数据库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五)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股

股长:陈景洪

职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以及计量仲裁检定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负责相关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检查机构资质资格及其检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县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十六)知识产权股

股长:施伟

联系电话:0736-5152818

职责: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负责县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负责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十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股长:龚德馥

联系电话:0736-5333285

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消费维权。组织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违法行为。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原工商12315、原质监12365、原食药监12331、原物价12358、原知识产权12330的职责,负责热线和平台建设,受理并协调处理投诉举报。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转办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十八)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

股长:谢建新

联系电话:0736-5150426

职责: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根据委托,依法组织开展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及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九)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股长:龚旭

联系电话:0736-5335526

职责:负责监督国家药品标准的实施;负责本级药品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交易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再评价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负责做好药品安全相关统计工作;督促实施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建设;协助药品生产环节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协助监督中药材、民族药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实施;配合做好药品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股长:李一兵

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管工作;按权限承担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备案工作;承担全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二十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主任:李毅

联系电话:0736-5169585

职责: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二十二)非公经济组织党建指导股

股长:林辉军

职责:拟订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开展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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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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