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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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财务室)
====工作职责====
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会议安排、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系统内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报的相关工作;提出市级财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方案。
主  任:周琴
电  话:0731-28682650

传  真:  0731-28682652

2、人事科
====工作职责====
承担生态环境系统的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干部考评、干部选拔任用及人事调配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系统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评聘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干部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科长:易广志
电话:0731-28682653

3、综合协调科
====工作职责====
承担起草生态环境综合规划及实施方案工作,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及实施方案;承担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拟订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承担省级生态环境绩效评估、市级生态环境绩效考核等综合性考核工作;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落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的办理。
科长:彭梅楷(负责人)
电话:0731-28682750
4、大气环境科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办理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定大气污染总量控制指标、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拟订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承担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监督管理机动车及其他移动大气污染源的防治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承担碳减排任务分解、核算及考核工作,指导碳排放交易和管理工作。
科长:易国华(负责人)
电话:0731-22429092

5、水生态环境科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水污染防治规划和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组织编制水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区划;办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核定水污染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监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协调配合城市黑臭水体防治工作。
科长:胡海波
电话:0731-28682660

6、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科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生态状况评估;监督落实国家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承担生态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科长:刘会庆
电话:073128682711

7、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
====工作职责====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固体废物、辐射污染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承担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的监督管理;承担权限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审批工作;牵头协调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工作,组织拟订重金属污染防治方案,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目标;承担放射源安全和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辐射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对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辐射事故的应急与调查处理;承担权限内辐射安全许可、涉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承担废弃物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科长:胡湘许
8、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科)
====工作职责====
承担权限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承担排污许可证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权限区域限批的执行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
科 长:廖伟根
电话:0731-28682662

9、监测科技科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广生态环境示范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工作;承担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性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归口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协调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监督指导企业污染源自主监测工作;承担组织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等工作。
科长:郭胜
10、法规科
====工作职责====
组织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工作,组织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法规、标准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
科长:谭运桂

11、机关党委(宣传科)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生态系统相关宣传报道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处置与反馈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专职副书记:邱佐军
电           话:0731-28687595

12、株洲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支队长:袁理
办公室主任:邓斌
电话:0731-225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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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专项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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