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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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政办公室(0599-2822956)

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督查、年鉴编撰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信访、安全、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效能建设、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规划发展信息与财务股(0599-2838046)

承担健康浦城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健康促进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健康养生产业的发展;组织开展群众性健康促进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县属卫生健康项目及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协调开展县级控烟履约工作。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区域内乙类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协调开展卫生健康对口援助工作。

(三)医政股(0599-2822994)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广告审查、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监督实施相关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规划标准,参与拟订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保持社会公益性。按规定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评价。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依法依规收费。组织指导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处理医疗纠纷和重大医疗事故。推进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的科技、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所监管的县属公立医院依法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县执业护士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展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高级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承担县卫生健康局主管的社团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县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干部保健工作。

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公共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服务股(0599-2847282)

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并监督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协调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政策、规划、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0599-2875363)

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按规定承担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有关工作,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信息。协调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消防、维稳等工作。负责县级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股(审核审批股)(0599-2847868)

组织拟定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协调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信用体系建设。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制度,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风险监测及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执行及监督检查,负责执业卫生监测和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作业场所重大执业危害事故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七)宣传与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0599-2873295)

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的规划、政策措施,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承担内部资料出版物编纂工作。

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拟订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

(八)老龄健康与中医股(0599-2843253)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规范等,指导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拟订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下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对中医医疗、教育与科研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管工作,按规定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实施中医药人员执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规划指导中医药人才培养;指导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承担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科研和技术开发;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推进中医药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的继承、传播和发展,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直属单位

(一)浦城县医院(联系电话:2822572)

(二)浦城县中医医院(联系电话:2827126)

(三)浦城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电话:2822859)

(四)浦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2823405)

(五)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2889815)

(六)浦城县第三医院(联系电话:2828863)

(七)浦城县南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38987)

(八)浦城县河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822542)

(九)各乡镇卫生院

南平市浦城县卫生健康局

南平市浦城县卫生健康局

浦城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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