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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事项描述:根据申请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完成按月领取待遇资格(生存)认证。
二、服务对象:自然人。
三、申报条件:正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
四、事项申请与结果反馈渠道:
序号 |
服务渠道 |
可受理 |
可反馈 |
备注 |
1 |
大厅窗口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服务大厅(省直、市直、区县)窗口办理或反馈 |
2 |
网办大厅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和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或反馈 |
3 |
自助终端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自助终端上办理或反馈 |
4 |
手机APP终端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手机APP终端上办理或反馈 |
5 |
手机短信 |
× |
√ |
指该业务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反馈 |
6 |
其他途径 |
× |
× |
银行柜台等 |
服务大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政务中心一楼
服务窗口:B02(窗口)
单位网办大厅网址:
https://www.e91job.com/neaf-ui/#/login?redirect=%2F
个人网办大厅网址:https://www.e91job.com/hunanweb/front/FrontAction!showIndex.action
自助终端位置:服务大厅内
手机APP:智慧人社
五、窗口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办理凭证。
2、代办人申请:
(1)代办人办理凭证;
(2)《湖南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非人脸建模/认证申请表》;
(3)《按月领取待遇资格(生存)认证业务委托书》。
六、申请时间:
服务大厅: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七、办理时限:立即办结
八、是否收费:否
九、咨询电话: 0731-12333
十、监督投诉:0731-84900666
十一、常见问题:
1、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周期为12个月。
2、超期未认证的将自动停发养老待遇,超过24个月超期未认证的,不允许进行线上认证,必须通过线下人工认证,认证通过后,恢复并补发养老待遇。
3、首次完成建模操作的同时为认证起始月。
十二、附件:
湖南省社会保险待遇领取非人脸建模/认证申请表
待遇领取人员基本情况(本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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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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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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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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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免冠照片粘贴处(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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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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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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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所在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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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省市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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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所在地 |
省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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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省市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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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现场建模/认证原因 |
¨生病住院 ¨通讯不便 ¨行动不便 ¨长住敬老院 ¨国外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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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模/认证意见(工作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大使馆/领事馆/现居住地乡镇(街道)/现居住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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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同志现居住在 ,现健在。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协助认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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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此表不得涂改和伪造。
2.近期免冠照片需手持能清晰显示当天日期的物品(报纸、杂志等)。
3、有单位的,请填好后寄给单位,由单位统一收集交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如单位已破产或因其他情况无人办理,则由家属交至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
4、参保人员如居住在省外,由原工作单位(限非改制破产企业)、所住社区、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助认证;如居住在国外,则由大使馆或领事馆协助认证。
5、国内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所)或社区,且必须填写单位全称后加盖公章,其他单位填写无效。
6、参保所在地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非人脸建模/认证业务
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本人因原因,不能前来¨人脸建模¨认证,现本人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按月领取待遇资格(生存)认证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相关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资料,我均予以认可,因上述委托出现的各种纠纷,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在窗口申请办理业务,可以使用哪些身份证明做为申请办理业务的凭证? 答: 1、可以是如下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