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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联系电话:0371-66309026
2、河南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拟订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规范、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察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承担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蔡松涛
联系电话:0371-66309118
3、综合处
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起草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指导排污权交易工作。
联系人:张家良
联系电话:0371-66309182
4、人事处
承担机关、派出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联系人:胡俊红
联系电话:0371-66309071
5、科技标准处
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编制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并组织实施重大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工程示范。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承担全省生态环境信息规划及信息网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联系人:张林玉
联系电话:0371-66309081
6、财务审计处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中央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人:楚彦友
联系电话:0371-66309069
7、自然生态保护处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自然生态破坏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联系人:党鑫
联系电话:0371-66309016
8、水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省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功能区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市(省)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人:李 莉
联系电话:0371- 66309091
9、土壤生态环境处
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联系人:刘书强
联系电话:0371-66309899
10、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负责全省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划定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指导相关政策、规划、规范的落实。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制定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政策、标准和宣传工作。承担国际履约相关工作。
联系人:周 峰
联系电话:0371-66309181
11、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及规范,负责全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联系人:韩晓晗
联系电话:0371-66309806
12、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拟订全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的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等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联系人:周乐广
联系电话:0371-66309121
13、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承担全省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负责非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全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排污许可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 杰
联系电话:0371-66309111
14、生态环境监测处
负责拟订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和预测预警监测,负责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估,负责监测数据核查相关监管工作,负责省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
联系人:于 莉
联系电话:0371-66309051
15、环境应急管理处
负责全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协调处置和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组织编制省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开展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联系人:余 文
联系电话:0371-66309099
16、移动源污染监管处
拟订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地方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对大气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联系人:张 帆
联系电话:0371-66309258
16、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
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和总干渠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有关南水北调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应急管理工作。
联系人:邹志悝
联系电话:0371-66309828
17、法规处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综合性生态环境执法有关协调工作。
联系人:毛瑞霞
联系电话:0371-66309061
18、机关党委(党群工作处)
负责机关、派出单位、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联系人:宋德永
联系电话:0371-66309075
19、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人:周红生
联系电话:0371-66309131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第一条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