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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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设机构

(一)市委农办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负责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负责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制定,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316-2339662)

(二)办公室(政策调研科)。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工作。起草机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以局名义印发文件的审核把关。指导农业农村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和信访工作。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局重要文件、请示、报告、总结、讲话的起草和修改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涉农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农村观察点的工作。

(电话:0316-2266049)

(三)法规科。

组织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放、管、服”相关工作。

(电话:0316-2266045)

(四)人事科。

起草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管理。组织农业系统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电话:0316-2266062)

(五)财务审计科。

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项目资金的统筹和资金的运行监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电话:0316-2266052)

(六)美丽乡村科。

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计划和工作方案。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督导落实。承担廊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电话:0316-2266729)

(七)农村社会事业科。

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村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民体育事业发展。

(电话:0316-2266370)

(八)发展规划科。

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承担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协调我市与京津现代农业发展工作。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及项目建议。负责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承担现代农业园区重大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工作。

(电话:0316-2266088)

(九)农村改革科(农垦科)。

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组织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起草农垦经济发展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垦区现代农业建设。指导垦区完成省和市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农垦业信息统计。指导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电话:0316-2266608)

(十)农村合作经济科。

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起草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电话:0316-2266127)

(十一)廊坊市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基地监测和调查统计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龙头企业安全生产。

(电话:0316-2336220)

(十二)市场与信息化科(国际合作科)。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牵头筹办相关农产品交易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网络安全监管,组织网络涉农舆情监测。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国际市场信息分析。指导农业利用外资和重大农业技术装备、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承办系统外事管理与接待工作。

(电话:0316-2266638)

(十三)科技教育科。

起草农业农村科技教育及农村新能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承担统筹协调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业行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全市沼气、生物质能转化的开发利用,指导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负责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16-2260657)

(十四)项目监督科。

负责农业项目全程综合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农业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有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电话:0316-2261670)

(十五)农田建设管理科。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电话:0316-2339660)

(十六)种植业科(种业管理科)。

起草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市粮食、油料作物生产和产业发展。承担节水农业和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调拨。承担肥料、农作物种子、种苗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市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依法依规负责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母种、原种)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16-2266096)

(十七)特色产业科(农药管理科)。

起草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市蔬菜、水果、食用菌、中药材、棉花等特色产业发展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提出特色产业布局、效益提高以及产品贮藏、加工、流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蔬菜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电话:0316-2319889)

(十八)畜牧业科(饲料管理科)。

起草全市畜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组织畜牧生产运行情况调度,开展畜牧业综合生产形势分析和预警。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和畜禽遗传资源普查、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畜禽饲养、品种改良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饲料饲草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指导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负责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16-2266693)

(十九)兽医科(廊坊市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

起草全市兽医事业、动物卫生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全市动物卫生、兽医医政、兽医实验室管理。负责全市兽医、动物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机构日常工作。起草全市畜禽屠宰业、兽药业、兽医器械发展政策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禽定点屠宰、兽药、兽医器械管理。指导畜禽屠宰、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屠宰、兽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16-2266559)

(二十)渔业渔政科。

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养殖证制度建设、水产健康养殖、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承担水产品加工流通和促进休闲渔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水产原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水产苗种生产和引进的监督管理及生物安全评价。组织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组织协调涉渔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影响评价及补偿工作。负责渔业统计监测及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船网工具指标控制和限额捕捞制度,负责渔业监督管理和渔业协定实施,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渔业互保工作。负责渔业船舶管理、渔业船员和通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渔业事件应急处置。负责涉外渔业管理。依法依规负责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许可和渔业船舶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电话:0316-2266696)

(二十一)农机科。

起草农业机械化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要求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拟订市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等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和维修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电话:0316-2266059)

(二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农产品(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市级地方性标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电话:0316-2266589)

(二十三)安全生产管理科。

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制定、修订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办工作部署,确保省、市各项工作部署传达到企事业单位。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电话:0316-2266695)

(二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日常工作。

(电话:2266042)

(二十五)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0316-2266067)

(二十六)系统工会。

负责工会工作。

(电话:0316-2266192)

二、事业单位

(一)廊坊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廊坊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承担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现代化远程教育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人才有关研究工作。组织构建全市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做好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全市性职业农民队伍培育工作,承办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新型职农民培育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办学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农业系统干部知识更新远程培训工作。

(电话:0316-2266092)

(二)廊坊市农村新能源管理中心。

贯彻实施有关新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全市农村新能源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农村新能源科研、推广、示范等项目前期论证、申报受理及评估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农村新能源科技开发、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咨询服务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市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规模化沼气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工程等项目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316-2266045)

(三)廊坊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受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法负责廊坊市辖区内农药、肥料、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机械维修、新能源产品开发利用、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种畜禽、水产种苗、畜禽养殖、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渔业等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各县(市、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畜牧、水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电话:0316-2266047)

(四)廊坊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承担全市农业(粮油作物)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粮油作物重大技术的筛选、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粮油作物标准化生产与技术指导;负责农情监测和灾后技术服务;承担种植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和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承担农业技术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316-2266053)

(五)廊坊市植保植检站(廊坊市农药检定所)。

承担植物及其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承担植物疫情的监测与封锁控制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农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药科学使用技术指导工作;承担植物保护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评估和推广;承担农药使用事故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电话:0316-2266071)

(六)廊坊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承担全市耕地质量保护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耕地资产负债表编制统计工作;负责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技术推广;承担农业废弃物肥料化循环利用与耕地地力提升;承担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节水农业相关技术推广和土壤墒情监测;承担农业农村部肥料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项目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肥料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推广;负责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和肥料市场信息调查统计与监测预警。

(电话:0316-2266057)

(七)廊坊市种子管理站。

组织落实全市种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种子管理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种子纠纷和案件调解查处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种子质量检验工作;负责推进种业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实验、引种、推广工作;开展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农作物种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项目的组织实施。

(电话:0316-2266083)

(八)廊坊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承担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扶持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农村财务审计的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村财务人员培训;承担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登记和产权变更审核,农村清产核资、村级债务清理的事务性工作;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和收益管理提供咨询服务;承担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民负担监测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承担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

(电话:0316-2266063)

(九)廊坊市农业科技站。

研究提出农业科技、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有关建议;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技术研究;承担农业科研、推广、示范等项目前期论证、申报受理及评估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有关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的日常服务工作;承担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及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推荐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农业科技活动,利用电视广播媒体,做好有关农业政策与技术宣传;组织落实农民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实施意见,承担农民体育活动的相关工作。

(电话:0316-2266072)

(十)廊坊市经济作物站。

承担全市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蔬菜、水果、食用菌、棉花、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先进技术、优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攻关、技术开发;承担经济作物产业项目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落实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标准、规范;组织经济作物生产技术培训;负责经济作物产品统计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承担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产品质量;组织经济作物产品产销对接活动。

(电话:0316-2266040)

(十一)廊坊市休闲农业工作站(廊坊市种子技术推广服务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现代农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现代农业园区和休闲农业园区、农庄、示范村(户)的技术服务工作;做好休闲农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的事务性工作;做好休闲农业信息统计;做好全市农作物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筛选、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新品种配套技术研究推广工作;做好全市农作物种子项目的审核申报、组织实施的事务性工作;做好种子技术咨询服务和行业技术培训。

(电话:0316-2266046)

(十二)廊坊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生态与资源环境监测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生态与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地膜污染治理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市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政策研究与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全市生态循环农业及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研究、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外来入侵生物调查、监测预警和防治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承担重大或区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的技术支撑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组织落实农业资源环境地方标准;承担全市绿色食品标志申报的事务性工作;组织绿色食品企业年审的采样上报工作;组织绿色食品相关技术的示范推广;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相关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工作。

(电话:0316-2266070)

(十三)廊坊市农业信息中心。

组织落实全市农业信息建设的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农业信息网络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农产品市场分析和政务信息服务;负责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及有关数据库及应用软件的开发、应用、推广;负责全市农业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开展“互联网、物联网+农业”的政策研究;组织互联网农业重大技术的推广实施工作;探索推广“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农业遥感技术应用与推广;组织开展农业智能化、精准化、农业生产监测预警等工作。

(电话:0316-2266097)

(十四)廊坊市农场站。

承担全市农垦改革事务性工作;负责农垦系统信息、年报统计;负责组织农垦系统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农垦名优特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工作;为农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316-2266075)

(十五)廊坊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廊坊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机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和农机维修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开展农机化新技术培训、咨询和科普宣传等活动;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机械化科研成果的推广普及工作;负责全市农机推广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工作;负责部、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重点推广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管、检查、总结以及社会化服务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机技术推广和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建设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民对农机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受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316-2266081)

(十六)廊坊市农机安全检验鉴定站。

负责对国家、省和市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承担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事务性工作和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有关驾驶操作证件发放的辅助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宣传教育;承担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外农机违章行为查处,农机事故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电话:0316-2266087)

(十七)廊坊市畜牧站。

承担生鲜乳生产和收购站标准化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生鲜乳生产、收购、销售、运输等环节监督管理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对奶牛养殖主体及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与推广;承担建立完善奶业利益联结机制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生鲜乳相关信息统计工作;为相关部门查处生鲜乳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市畜牧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业统计监测具体技术性、服务性工作;负责畜牧业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畜牧技术推广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合作;承担“粮改饲”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畜禽品种的引进、繁殖、培育和推广工作;承担全市畜禽品种改良、质量测定、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开展系谱登记、后裔测定和奶牛生产性能(DHI)测定并引导种畜禽更新换代;承担畜牧良种课题的研究;负责畜牧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种畜禽质量监测、鉴定和生产性能检验、测定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种畜禽的品种和系谱登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畜禽品种资源的调查及全市种畜禽数据库建立;组织实施畜禽良种繁育品种改良及相关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

(电话:0316-2090128)

(十八)廊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预警、预报和监测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风险评估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的指导、培训、推广及宣传;承担动物疫情测报站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实验诊断定性仲裁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兽用生物制品的供应及畜禽标识的发放;承担兽医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316-2033382)

(十九)廊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技术规范;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管执法;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生产、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的动物防疫活动实施监管执法;负责动物诊疗监管执法;负责执业兽医监管执法;负责畜禽标识监管执法;负责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试;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及监督管理。

(电话:0316-2090803)

(二十)廊坊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廊坊市水生动物防疫监测站)。

承担全市渔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水产关键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及水产养殖病害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开展水产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承担水产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服务工作;组织落实渔业技术标准;负责对水生动物重大疫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负责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开展水产养殖药物与病害防治研究和培训;承担水产技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316-2091316)

(二十一)廊坊市农产品质量综合检测中心。

负责全市农畜水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农畜水产品、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的市场质量安全检测任务和风险评估技术性工作;负责农畜水产品、兽药、饲料检测技术指导、培训、推广及宣传;委托承担食品安全定点检测工作。

(电话:0316-2059997)

(二十二)廊坊市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及用车保障;负责全局的水电暖等维修、管理;负责局食堂管理,确保干部职工用餐;负责局办公区相关卫生及绿化管理和安全生产;负责局房产管理及设施维修等;负责局里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负责局机关报刊、信件等管理和分发;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话:0316-2266065)

(二十三)廊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电话:0316-2266080)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 网上办事大厅

廊坊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地处北京、天津和雄安新区“黄金三角”核心区,北临首都国际机场,南临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和天津港,西临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境内7条铁路干线、8条高速公路和30余条国省干道纵横交错,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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