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全程电子化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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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全面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高工作效能,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开通了网上信用修复申请渠道,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电子化。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信用修复对象
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
    二、信用修复条件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信用修复条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当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的条件。除《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处罚,或者仅受到警告、通报批评和较低数额罚款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六个月,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信用修复: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修复条件。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三、信用修复材料
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二)守信承诺书;
(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材料;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信用修复途径
(一)途径一。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址:http://yn.gsxt.gov.cn)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
(二)途径二。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登陆“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点击“我要填报信用信息(信用修复)”模块,选择“我要信用修复”(网址:http://gsxt.ynaic.gov.cn),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
(三)途径三。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做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经营异常状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信用修复申请和相关材料。
五、法律责任
申请信用修复的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并对提交的信用修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撤销准予信用修复的决定,恢复之前状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示期重新计算。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信息修复操作手册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主动申请信用信息修复,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yn.gsxt.gov.cn/index.htm或者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导航选择云南登录系统后,在系统主页可以看到信用信息修复模块,如下图:


1.信用信息修复申请

点击信用信息修复,跳转至申请页面,如下图:

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自己要修复的信息,点击对应的修复事项前面的小圆圈,例如,选择严重违法失信信息修复后,如下图


点击材料文件下载对应的模板,用户下载后,根据自己的信息填完完成后,勾选页面上材料书前面的方框,然后点击上传,弹出文件选择框,选择文件后,点击确定,完成材料上传。点击提交,完成修复申请

选择行政处罚信息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也是相同步骤(只能申请修复,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的行政处罚)

2.用信息修复记录

用户完成信用信息修复后,可以点击左侧菜单栏“信用信息修复记录”查看自己做的申请和申请的状态,也可以进行“撤回”操作,如下图:

用户可以查看受理情况,点击撤回后,撤回该申请。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不予受理的,将通过纸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附件2

信用修复申请书

基本情况

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住  所

(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登记/发证机关

 

申请信用修复的事项

经营异常名录       

□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    

£行政处罚信息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决定文书号

 

决定日期

 

申请事实和理由

 

 

 

 

 

 

 

 

 

申请单位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

          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1、本申请书仅限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时使用。

2、申请人对本申请书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申请书所有内容均为必填项,其中,“申请信用修复的事项”为可选项,可视情况单选或者多选。

4、“申请事实和理由”应当详细说明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相关情况,如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5、申请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为自然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签字即可。

  

 

 

(当事人 郑重承诺:

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加强诚信自律,强化内部管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监督。

同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本承诺书。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自然人)签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入口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入口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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