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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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以及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统筹协调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区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拟订本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办公电话:010-69042280

(二)法制科。

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执法案件系统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3987

(三)执法协作科。

负责收集、分析、统筹、预警本区市场秩序风险等信息。负责研究完善行政执法协作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牵头或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办公电话:010-69040692

(四)登记注册科。

研究拟订本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政策措施。指导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登记的市场主体名称登记管理、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工作。负责登记注册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核发管理等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1054

(五)市场监督管理一科。

负责拟订本区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承担公示信息的抽查、异议处理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拟订查处无照经营的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指导密云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工作。负责小微企业名录相关信息归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2186

(六)市场监督管理二科。

依法承担规范维护本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承担农资经营活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监管工作。拟订合同行为监管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依法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组织指导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和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合同履约的信用记录公示活动。依法组织实施拍卖行为监督管理。分析掌握本区依托集中交易市场、庙会、游园会、展销会等食品经营场所等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对上述领域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办公电话:010-69041033

(七)企业信用建设与管理科。

拟订本区企业信用建设与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市场主体信用协同监管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1809

(八)广告监督管理科。

拟订本区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2305

(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拟订本区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对网络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87050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拟订本区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密云区消费者协会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0930

(十一)公平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

组织开展本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授权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和案件调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4155

(十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拟订本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及相关市场准入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拟定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地方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实施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事故调查。

办公电话:010-69027794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本区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资格。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办公电话:010-69040695

(十四)计量科。

组织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承担本区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工作。实施国家、本市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办公电话:010-69040682

(十五)标准化科。

贯彻落实本市国家质量发展战略的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本区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并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指导团体标准化和企业标准化相关工作,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承担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0679

(十六)认证监督管理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

落实国家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授权组织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产品认证工作,组织实施本区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认证和检验检测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本辖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0687

(十七)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

拟订推进本区食品药品安全战略规划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协调重大活动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区食安委办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88007

(十八)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

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组织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生产、流通、使用领域产品、商品、食品等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商品、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信息交流。参与制定安全标准、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7229

(十九)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本区生产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7370

(二十)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本区食品贸易商、食杂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对上述领域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本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拟订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办公电话:010-69066707

(二十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本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形势,拟订对上述领域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组织排查相关风险隐患。组织开展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

办公电话:010-69065620

(二十二)药品监管科。

负责拟定本区药品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信息化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和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贯彻工作。实施本市医疗机构制剂规程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承担本区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品委托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本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监督管理工作。受市局委托开展行政许可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承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抽检工作。依法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承担药品注册核查工作。组织协调对生产环节和涉及特殊管理药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0911

(二十三)器械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拟定本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信息化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及注册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负责本区医疗器械二类、三类生产许可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及再评价相关工作,并依法处置,负责问题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召回的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对医疗器械生产、使用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生产现场检查,依职责组织指导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10-69060913

(二十四)药械市场监管科。

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实施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督。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应急调用协调工作。负责大型活动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监督经营企业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0912

(二十五)知识产权科。

拟定本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承担拟定本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有关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课题研究的计划和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负责统筹知识产权标准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促进企事业单位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事业单位、行业联盟应对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有关工作,培育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发放专利申请补贴,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工作,依法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代理人,指导知识产权类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承担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有关工作,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工作。指导本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专利、商标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负责对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调处专利纠纷,负责对本区范围内专利维权援助、纠纷调处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本区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统筹协调本区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处理本区知识产权港澳台事务。开展本区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委托设立商标受理窗口,开展商标申请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受理工作。承担密云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61955

(二十六)科技与财务科。

拟订本区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升级改造、成果转化应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及交通安全工作。拟订机关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办法。负责对财务政策执行、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监督。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2957

(二十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外事、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参与相关职业资格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42947

机关党委(党建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

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88168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88851

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办公电话:010-69088851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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