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司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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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负责人纪亚霖,

联系电话:0478-7901282。

中共巴彦淖尔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二)办公室。

负责人刘永平,

联系电话:0478-798818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政治部。

负责人聂军,

联系电话:0478-7988106。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教育训练、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等工作。负责旗县区司法局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组织开展对全市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综合督察。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四)机关党委。

负责人张磊,

联系电话:0478-7988106。

加强机关各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党纪教育,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完成局党组临时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法治调研督察科。

负责人白震,

联系电话:0478-7988199。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按权限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规章的编纂工作,编辑出版政府规章汇编正式版本。负责拟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和研究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和年度考核,提出督察、考核意见和问责建议。接受各地区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六)立法科。

负责人陈改雁,

联系电话:0478-7988110。

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按权限承担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组织起草、审查和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七)行政复议科。

负责人陈广生,

联系电话:0478-7901171。

负责办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包括案件调查取证、听证、取证、集体讨论、请示报告、卷宗归档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的办理,包括自治区行政复议监督案件的答复工作,以及对旗县区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办理;协调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度建设及运行。

(八)行政应诉科。

负责经行政复议引起的市政府作为应诉机关的行政诉讼工作,包括庭前准备、参加庭审、案卷归档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以市政府为被告的其他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各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

(九)立案与监督指导科。

负责人高巍,

联系电话0478-798 8998。

负责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监督旗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部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情况;负责对市本级行政复议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负责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与应诉制度、机制等建设与运行,负责全市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初审、案卷评查等其他综合性工作。

(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人吕光,

联系电话:0478-7901191。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审核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旗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和旗县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和异议申请工作。

(十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

负责人黄维强,

联系电话:0478-7988125。

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法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二)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人王东,

联系电话:0478-7988156。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十三)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联系电话:0478-7901178。

负责制定全市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市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帮教安置工作。

(十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负责人王勇,

联系电话:0478-7988138。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公证协会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仲裁工作。

(十五) 律师工作科。

负责人张红艳,

联系电话:0478-7988196。

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十六)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负责人李鸣,

联系电话:0478-7901192。

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巴彦淖尔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科技信息化科。

负责人黄子珍,

联系电话:0478-7988182。

拟定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信息化系统、软件、平台的设计、研发、建设、应用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舆情处置和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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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办、政府办印发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巴彦淖尔市司法局是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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