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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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办

机构职责:1、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2、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社区)报送镇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3、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4、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5、负责镇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6、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7、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财务、财产、规划、环境卫生、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8、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9、办理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负责人:许莹盈

办公地址:政府一楼党政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休息日单人值班,工作时间不变。

联系方式:0551-87661116


2、团委

机构职责:1、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2、负责全镇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3、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4、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5、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开展基层团建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6、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和爱心圆梦大学助学活动。

负责人:李雷

办公地址:政府一楼党政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16


3、社会事务办

机构职责:1、负责拥军优属、抚恤的统筹和协调工作。2、负责民政工作,具体抓好农村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农村特困供养户、殡葬改革等工作。3、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彭益

办公地址:计生大楼一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060


4、扶贫办

机构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3、负责本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4、开展本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5、负责本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8、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负责人:彭益

办公地址:计生大楼二层扶贫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电话:0551-87661150


5、工会

机构职责:1、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2、镇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4、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5、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6、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7、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8、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9、企业、事业单位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10、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11、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12、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全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13、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14、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熊晓林

办公地址: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752


6、纪检办

机构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相关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镇党委的决定、决议、命令情况;负责统一部署全镇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3、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本镇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按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分。 5、对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制定落实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办法及维护党纪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镇、村、组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教育。

负责人:夏柱武

办公地址:政府二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11687


7、经济发展办

机构职责: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等方面的职责。农经管理:1、负责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及农村经济政策宣传贯彻等工作。2、协助政府进行土地承包管理,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3、对本镇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行指导。4、负责农村基础统计。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1、拟定本镇统计工作计划以及统计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本镇国民经济统计工作,履行综合统计职能。3、负责搜集、审核、汇总、上报和提供本地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4、管理本辖区的各项统计资料,保守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5、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农林水:1、负责本镇农业综合规划、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农业项目招商工作。2、做好辖区内林业管理、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工作。3、抓好辖区内农业的生产发展和农业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发展养殖业工作,协调动物防疫工作。引导农民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优质高效经济作物,增加农民收入。4、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5、指导各村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建设、环保:1、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协助开展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参与建设用地与违法建设工程的查处工作。3、负责辖区内集镇和村庄居民点规划管理、建设及环境保护工作,制定镇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4、负责有关建设项目申请、上报工作,协助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5、负责本镇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护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6、负责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本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监督、检查和治理。7、负责污染投诉的接待、调查、处理,负责污染事故的报告。8、负责本镇村镇规划建设环保工作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9、协助开展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10、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个体私营经济、乡镇企业:1、制定本镇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重点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的业务培训提供良好的服务。2、抓好本镇市场商业网点等第三产业的建设及行政管理工作。3、负责编制本辖区内中小企业年度发展规划并分解下达到各企业。4、按时完成本辖区内中小企业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工作等日常工作。5、按规定完成本辖区内中小企业的年度普查、抽样调查工作以及个体工商统计工作。6、及时传达上级经济主管部门的经济信息情况,掌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和经营情况,为镇领导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企业安全工作。8、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郭邦云

办公地址:政府一楼经发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179


8、组工办

机构职责:1、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工作;2、负责基层领导班子的选拔、考察、任用、调整工作;党员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党费收缴工作;3、负责干部调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工资福利;党员、政府职工档案管理以及老干部、农村退休干部管理工作;4、协助党委管理干部,承办换届选举工作;5、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党员、干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年度统计工作;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宋金虎

办公地址:政府二楼组工办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752


9、妇联办

机构职责: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3、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4、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张莉兰

办公地址: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191


10、武装部

机构职责:在乡镇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负责人:袁照君

办公地址: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148


11、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站

机构职责:为退伍军人提供服务和相关保障。

负责人:袁照君

办公地址:计生大楼一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电话:0551-87087721


12、农环办

机构职责:负责全镇范围内陈年垃圾集中清理督查、指导、考核、验收工作。

负责人:查贵生

办公地址: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电话:0551-87661191


13、综治办

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2、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搞好本辖域内的平安创建及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4、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消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辖区社会稳定;5、加强村(社区)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6、经常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排查治安重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治安面貌;7、配合相关部门搞好本辖域内的反邪教、禁毒等工作;8、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密要害部位、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9、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居、企)活动,抓好青少年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10、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方友来

办公地址:计生大楼一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电话:0551-87087721


14、规划办

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辖区规划建设的实施办法和规定,乡镇规划办工作职责。2、负责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组织编制本地乡村规划,组织实施规划的具体工作。3、负责办理镇内所有建筑项目的规划报建手续,并按规定收取村镇设施配套费有关费用,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有关手续。4、负责本辖区征地、划拨、转让、出让管理。5、负责处理在建设中发生的矛盾纠纷。6、负责镇、区、村市容卫生的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7、负责按照总体规划和政府要求,搞好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维护,负责园林绿化的实施,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的保护。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潘进玖

办公地址:政府一楼规划分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195


15、关工委

机构职责:1、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和上级关工委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发动“五老” (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积极参与和做好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2、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调查研究,3、检查、指导所辖村、 社区、学校关工委工作;4、向镇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为广大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

负责人:张平

办公地址:政府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035


16、卫计办

机构职责:1.承担本镇卫生计生行政管理职能,落实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区域卫生计生发展规划;2.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授权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中医药服务等监督检查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3.协助做好乡村免疫规划实施、慢性非遗传性疾病防控工作;督促卫生院开展疾病谱排序;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上报和处置工作;4.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5.做好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关爱女孩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工作;6.组织指导镇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和村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预防、生殖健康服务、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服务,并做好实名登记;7.做好卫生计生有关证件审核、办理、发放。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的摸底、审核、公示、上报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8.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村民委员会和相关单位认真履行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9.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对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协助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镇、村(社区)医疗机构及村卫生计生专干的绩效考核等;10.负责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11.负责指导各村(社区)做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12.做好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詹静泓

办公地址:计生大楼二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40,2:30-5:30

联系方式:0551-87661804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庐江县龙桥镇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网

一、乡镇简介: 龙桥镇隶属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北与白湖镇相临,东临无为县鹤毛乡,南与矾山镇接壤黄屯乡和缺口镇合并成立龙桥镇,镇名源于镇内有龙桥。裴桂公路北南横贯全镇13千米,跨县、跨镇公路有黄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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