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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1、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5299820
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80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新闻审核和发布。
2、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电话:5299831
办公地点: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81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综合监管科(政策法规科)。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执法中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业务工作以及考核评价等,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组织拟订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指导协调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负责规范生态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综合协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和绿色发展工作。承担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东至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工作,协助县环委办日常工作。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3、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5299813
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808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核发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承担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4、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电话:5299829
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817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自然生态保护股(科技监测股)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生态保护区规划和建设规范;提出新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议;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全县生态状况评估;参与指导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监督管理辖区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和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负责全县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制定地方性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调查评估全县环境质量现状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发布城区和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组织编制全县环境状况公报;组织实施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5、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一科(一中队)
联系电话:5299803
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816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负责执法一中队工作。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牵头承担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负责尧渡镇、东流镇、张溪镇、葛公镇、洋湖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二科(二中队)
联系电话:5299826
办公地点:东至县尧渡镇滨河园1号楼81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执法二科(二中队)。负责执法二中队工作。负责全县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落实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负责龙泉镇、昭潭镇、青山乡、木塔乡、泥溪镇、官港镇、花园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三科(三中队)
联系电话:8167187
办公地点:东至经开区管委会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执法三科(三中队)。负责执法三中队工作。负责全县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承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转移处置相关工作。负责东至经开区、香隅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四科(四中队)
联系电话:8907062
办公地点:东至县大渡口经开区管委会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执法四科(四中队)。负责执法四中队工作。负责大渡口经开区、大渡口镇、胜利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联系电话:5299836
办公地点:东至县滨河园1号楼8楼81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环境监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本辖区的环境质量与污染源排放现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监测和评价;负责编制我县年度环境质量报告,对我县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环境决策提供依据。参与本辖区内污染事件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监测和技术仲裁。负责本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库。充分利用和综合分析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数据,为排污申报、排污许可证、排污动态收费提供监测数据;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提供依据。负责本县环境监测网络的组织和协调,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培训。为全县企业的监测分析提供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监测计划任务和交办的其它监测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