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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医保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政务信息公开、网络舆情监测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领域政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与督查督办。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起草本区医疗保障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社会公众评价工作。
联系电话:010-697286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二)医疗保障管理科
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医疗保障政策和改革措施。负责本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统筹和本区中央在京机构公费医疗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预算、监督管理及拨付工作。负责本区异地就医管理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负责对本区医药机构落实北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负责对本区医药机构落实北京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规范本区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相关医疗保障机构信息化建设。
联系电话:010-60742639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7:30
北京市昌平区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机构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