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工商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95商服网  •  • 来源:www.95ye.com  • 关注:565


设立依据:《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办理地点: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 号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下载表格请进入表格下载栏目相应事项中下载

办理材料:

【26】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以非货币形式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中国政务服务信息查询网95商服网搜集整理,内容涵盖了国内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及所有地级市的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是目前互联网上最齐全的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咨询和办事导航网站,欢迎广大网友们查询。如果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存在问题,请在直接下面留言,谢谢!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济宁工商局红盾网

联系方式 电话:0537-33。。。

济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济宁政务服务网入口

由济宁市大数据中心打造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平台正式启用,并在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举行了培训会。该平台的推出,将有力推进我市政务系统整合,促进市直各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实现打造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4112.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