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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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会昌县农业违法线索投诉举报工作,畅通农民群众农业违法线索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各类农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现将会昌县农业违法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及投诉举报范围公示如下:
(一)书面举报:径送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会昌县文武坝镇岚山路6号;
(二)电子邮箱举报:通过会昌县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进行举报,邮箱:hcxnyzfd@126.com;
(三)电话举报:0797-5622137;
(四)来访举报:会昌县农业农村局综治信访接待室或会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投诉举报范围: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种畜禽、植物新品种保护、动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安全、畜禽屠宰、生鲜乳、农机监理、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能源、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投诉受理时间:国家规定的正常工作日和工作时间。

   举报下列农业违法行为之一,经会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查处并追究了相关违法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上级督办或部门转办案件不予奖励。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行为;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行为;
(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猪屠宰、非法捕捞行为;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农业转基因研究、实验和生产、经营、加工转基因产品等行为;
(五)违反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六)涉及农业领域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报农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计算奖励金,依据财务管理规定直接发放给举报有功人员。遵循“一案一奖,重案重奖”的原则,对一个举报案件最低不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金:
(一)有罚没款的,根据罚没金额按比例给予奖励:一级举报10%,二级举报5%,三级举报3%。
(二)没有罚没款的,按以下标准计算奖励金:
1.作出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奖励5000元;作出吊销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奖励8000元。
2.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分别给予1万元(一级举报)、8000元(二级举报)、6000元(三级举报)奖励。
符合两种以上情形的,按照较高金额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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