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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办、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工作。
负责人:李萍
电话:020-38806252、38818986
传真:020-38818910
(二)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责: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负责人:方吉新
电话:020-87018523、38818771
传真:020-38805154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主要职责:拟订本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省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指导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人:舒洁
电话:020-38817415、38817426
传真:020-38802714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处(省政府调处自然资源争议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调处土地、林权等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
负责人:韦红
电话:020-38818795、87018321
传真:020-38804694
(五)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负责人:谭小兵
电话:020-38818757、38817216
传真:020-87018025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统筹推进全省“三旧”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三旧”改造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熊进军
电话:020-87018191、87018704
传真:020-38818785
(七)国土空间规划处
主要职责:主要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及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指导绿道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南粤古驿道修复和活化利用。
负责人:朱国鸣
电话:020-38817152、87018127
传真:020-38802564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主要职责:拟订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提出土地、海洋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核和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及相关规范并监督实施。
负责人:王功慧
电话:020-87018201、87018126
传真:020-38802845
(九)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主要职责: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市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负责人:苏琛贸
电话:020-38817925、87018320
传真:020-87018134
(十)耕地保护监督处
主要职责: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负责人:周琳静
电话:020-87018493、87018137
传真:020-38802942
(十一)地质与海洋勘查防灾处
主要职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省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地质勘查专项。承担海洋观测预报管理工作,配合建设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承担地质、海洋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发布相关警报和公报。参与地质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负责人:赵红昌
电话:020-83624030、83624751
传真:020-83625691
(十二)矿产资源管理处
主要职责: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登记,负责重要矿区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开采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相关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负责人:黄启星
电话:020-83620189、83625407
传真:020-83620487
(十三)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主要职责: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海洋军民融合发展等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动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相关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组织编制省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综合统计分析。
负责人:胡春雷
电话:020-83624453、83627410
传真:020-83629331
(十四)海域海岛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组织海域界线、大陆及海岛海岸线勘定和管理。承担报省政府审批的用海、用岛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开展海域海岛监视监测和评估,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及海上人工构筑物设置。
负责人:郭力
电话:020-83620205、83620201
传真:020-83629331
(十五)国土测绘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省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省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建立和管理全省测绘基准、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
负责人:施远志
电话:020-83625132、83620474
传真:020-83620474
(十六)地理信息管理处
主要职责: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负责人:刘思远
电话:020-83627610、83620456
传真:020-83620484
(十七)执法监督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并指导实施。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省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配合国家自然资源领域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市县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
负责人:周小壮
电话:020-38818625、83620470
传真:020-83620494
(十八)科技与交流合作处
主要职责:拟订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省级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体系建设及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信息化改革和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行业相关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业务培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负责人:王华接
电话:020-87018679、87018336
传真:020-87018644
(十九)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主要职责:拟订有关财务、资金管理的规章,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财政拨付、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国家和省规定的自然资源专项基金、自然资源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海峰
电话:020-38818753、38818759
传真:020-38803046
(二十)人事处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许翠丽
电话:020-38845722、38866835
传真:020-38802974
(二十一)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邱毅
电话:020-38817659、87678792
传真:020-87768350
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许史兴(专职副书记)
电话:020-38848683、87018592
传真:020-38845239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加挂广东省海洋局牌子。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