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注:4520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督查、后勤、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牵头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

联系人:程辉玥     联系方式:0572-5022439

(二)改革发展科。组织拟订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土地产权制度、林权制度、林业产业、生态文明等系统体制机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开展相关课题调研和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研究。承担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林业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林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科技攻关和相关科研项目的研究。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对外合作与交流。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联系人:张健     联系方式:0572-5025659

(三)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普法工作。监督、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信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

联系人:洪月明     联系方式:0572-5021654

(四)国土空间规划科。拟订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和年度编制计划,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相关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以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承担组织审查、报批工作。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联系人:陈东山     联系方式:0572-5020007

(五)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拟订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承办国土空间规划局部修改审核、报批工作。承办用地预审、土地用途转用相关工作。负责一般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联系人: 戴芸    联系方式:0572-5030618

(六)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挂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牌子)。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并组织考核评价。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报批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的实施和交易平台监管、市场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

联系人:王利琴     联系方式:0572-5037921

(七)规划编审科。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编制重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景观风貌规划。组织编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配合做好各级历史文化城名镇名村街区申报工作。承担规划行业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合文     联系方式:0572-5137932

(八)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负责出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组织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市政景观方案和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审查工作。承担中心城区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与规划竣工核实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配合做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规划服务工作。承担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彭伟     联系方式:0572-5137926

(九)村镇建设规划管理科。负责出具村镇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红线图。组织村镇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市政景观方案审查工作。承担村庄规划审查与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监督管理与规划竣工核实工作。参与村镇建设项目选址论证工作。指导做好美丽乡村、风情小镇项目规划服务。指导全县乡村振兴、特色小镇、中心镇和小城市培育试点镇的规划工作。

联系人:俞庆华     联系方式:0572-5034422

(十)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承担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承担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柴庆辉     联系方式:0572-5137925

(十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补充耕地指标的调剂和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联系人: 王琴    联系方式:0572-5039001

(十二)矿产资源管理科。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负责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指导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审查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等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动态监管及压覆矿产资源等相关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承担县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李钟喆     联系方式:0572-5325106

(十三)国土绿化科。拟订全县国土绿化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森林城市建设。指导全县植树造林、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指导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全县林业技术推广和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诸炜荣  联系方式:0572-5032542

(十四)森林资源管理科(挂自然地保护管理科牌子)。承担森林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承担全县林地征占用等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公益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监督、指导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疫源疫病监测。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监督、指导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保护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承担县湿地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刘勇     联系方式:0572-5129540

(十五)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组织和管理全县基础测绘项目,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数据获取、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承担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实施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承担地图管理。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联系人:周建忠     联系方式:0572-5806339

(十六)灾害防治科。组织编制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人:韩朝阳     联系方式:0572-5032199

(十七)行政审批科。承担“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含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人: 冯丽君    联系方式:0572-5129052

(十八)执法监督科。执行并实施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承担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参与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担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和派驻地方督察机构对安吉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

联系人:周军     联系方式:0572-5027052

(十九)计划财务科。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规划、林业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承担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

联系人:程洁     联系方式:0572-5036053

(二十)组宣人事科。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联系人:魏瑜     联系方式:0572-5028433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工作职责: 安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39324.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