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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舞阳街22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和秋季)
或 下午:13:30-17:00(春季和冬季)
德清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信息、信访、督查、档案、收发、机要、保密、安全、后勤、财务以及协助科室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组织实施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组织、协调、管理本系统财政科研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办公室主任:褚洁滢 电话:8280243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财政法制工作,组织开展财政行政执法监督,牵头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和报送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相关工作,协助办理行政复议工作。承担财政周转金清理工作。牵头开展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牵头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邵威 电话:8280238
(三)预算局(挂税政科牌子)。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拟订中期财政规划,负责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牵头负责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债务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编制管理。负责拟订一般公共预算等各类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省、市的财政体制与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负责退税政策的财政税政管理。负责与县税务局等部门的税收政策联系协调。负责税式支出统计管理。参与检查、监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预算局局长:冯杨 电话:8280098
(四)预算执行局(挂国库科牌子)。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等工作。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编制财政总决算,组织汇编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预算执行局局长:俞雅萍 电话:8280486
(五)行政事业科。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政法、党派团体、科技、教育、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联系部门专项资金管理。组织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参与制定支持教科文等事业发展政策。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许敏 电话:8280249
(六)经济建设科(挂外债金融科牌子)。承担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金融、应急管理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管理政府投资预算。负责城乡一体化各项资金的管理。负责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的拟订。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县政府外债统一归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研究拟订促进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研究拟订促进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沈金初 电话:8280263
(七)农业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县财政安排的气象补助经费、相关县级部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政策。负责水利专项资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转拨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组织编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年度决算。参与有关涉农补贴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郭海芬 电话:8280254
(八)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市场监管、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政策。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财政专户收支管理,参与拟订社会保障政策。参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处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王小芸 电话:8068427
(九)企业科。承担经信、商务、供销、邮政业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政策。牵头负责企业财务的监督管理。参与企业改革政策、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的拟订。负责有关财政扶持企业的专项资金管理。负责企业政策兑现工作。负责粮油、生猪、食盐等储备商品的财政专项补贴和风险基(资)金管理。负责组织全县企业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负责政府产业基金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沈金初 电话:8280263
(十)综合科(挂政府采购监管科牌子)。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政策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 推广,负责县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全县彩票公益金的预算管理以及对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的审核。负责财政票据行政监管。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指导推动各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及各相关主体行为的监管,依法审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事项。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负责实施和推广全县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胡悦 电话:8280260
(十一)会计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管理全县会计工作,拟订全县会计管理政策。宣传并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负责全县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负责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和推进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建设。指导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和会计学会。负责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金玉瑟 电话:8280270
(十二)债务管理科。拟订全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对全县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评估和预警管理。负责全县全口径债务监测。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准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债务风险评估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冯杨 电话:8280098
(十三)基层财政管理科。负责镇(街道)预决算、财政资金使用等财政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财政收入统计和财政体制分成结算。负责指导镇(街道)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组织编制镇(街道)财政基本信息年度报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支持村级组织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有关政策。负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政策的制定和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相关具体工作。参与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郭海芬 电话:8280254
(十四)国有企业综合管理科。依法监督和管理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对全县国有企业改革的宏观指导,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政策和方案,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拟订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编制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协助预算局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制及财务监管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孙国强 电话:8280266
(十五)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组织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监督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董净 电话:8280232
(十六)财政监督局(挂绩效评价科牌子)。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负责修订完善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组织重大财政政策等专 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要求组织实施的涉及重大事项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局内部控制工作。牵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修订完善绩效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县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组织和指导县级部门绩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局长:胡小吉 电话:8280868
(十七)人事教育科(挂审计科牌子)。承担机关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牵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等工作。
办公地址:舞阳街228号 财政局大楼 科长:崔颖 电话:8280248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德清县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德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