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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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负责人:王维(办公电话:0429-7990006)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人事培训科 负责人:赵志强(办公电话:0429-7990007)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业务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公平交易科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人:赵翠(办公电话:0429-7990030) 

负责机关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督审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杨秀营(办公电话:0429-7990069)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公平交易科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五、公平交易科 负责人:靳世国(办公电话:0429-7990085) 

贯彻执行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措施、办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负责规范直销行为,查处传销行为;负责查处市场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和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违规案件;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负责人:张志鑫(办公电话:0429-7990013) 

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指导基层所(队)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做好涉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申诉和举报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12315、12331、12365执法体系建设;处理上级交办的其它的工作,负责有关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七、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纪文军(办公电话:0429-7990369) 

拟定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检查全县企业的登记备案事项与现状是否相符、抽逃及虚假出资行为,检查企业在经营中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前置许可是否合法有效,指导所(队)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黑名单”制度。指导所(队)开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以及对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基层所(队)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其它违反登记事项的行为。 

八、农资市场规范管理科 负责人:李晓刚(办公电话:0429-7990026) 

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农资的质量,对不合格的农资进行查处;依法受理并处理辖区内农资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依法履行其它农资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行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度,根据市场巡查、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农资市场监管动态信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拟定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做好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引导工作。建立、培育市场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指导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市场举办单位的检测体系,做好市场检测复核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指导市场协会、经纪人协会工作。 

九、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徐太峰(办公电话:0429-7990020)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一般违法案件、商标侵权案件,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建立商标数据库,开展宣传品牌推广工作;指导商标协会工作。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办理广告业发展与管理情况统计及调研分析工作,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十、行政审批指导科 负责人:王文军(办公电话:0429-7990012)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指导工作;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组织指导全县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和引导、支持服务发展工作;拟定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管理的具体政策、措施、办法;负责全县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登记争议、纠纷的裁定;承担全县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王勇春(办公电话:0429-7990080) 

负责全县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负责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落实;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违法行为检查和处理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辖区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二、标准计量科 负责人:吴静(办公电话:0429-7990096) 

负责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及验收工作;组织、修订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县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强制检定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调解计量纠纷;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检测体系;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工作,推进企业节能减排。 

十三、质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吴静(办公电话:0429-7990096) 

负责全县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和有关政策、规划、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推广质量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组织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县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管工作;实施对全县相关实验室、检验资质认定的申报和监管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汽车尾气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人:潘超(办公电话:0429-7990015) 

综合管理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协助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五、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冷宏雨(办公电话:0429-7990010) 

负责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验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调查评价和风险监测;负责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餐饮服务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韩维举(办公电话:0429-7990016) 

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指导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综合上报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工作;依法对发布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责任。 

十七、药品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魏永泉(办公电话:0429-7990019) 

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流通的法律、法规和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管理制度;查处药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类案件;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组织实施对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反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风险评估及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的药品案件,负责与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药品工作;负责制定药品监督管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责任。 

依法承担药品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药品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药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GSP认证材料初审上报与GSP认证检查及跟踪检查工作,协助市局开展新开办药店及原有药店换证与地址变更现场验收工作;组织负责药品从业人员年度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对药品销售人员登记备案审核复核工作;负责各级医院(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达标工作;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强化落实药品经营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综合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工作;依法对发布药品广告的监督监测工作;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八、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负责人:李冰(办公电话:0429-7990018) 

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抽验,组织实施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和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上报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大型医疗器械和一、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工作;负责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人员健康体检工作;依法对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监测工作;综合上报医疗器械质量信息工作;负责制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责任。 

十九、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办公室  (办公电话:0429-7990021) 

掌握分析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形式、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制定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措施、办法,并督促落实;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对城乡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专营店和以经营食用农产品为主(经营面积在70%以上)综合食用店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情况;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建昌县建昌镇朝阳路一段59号

办公时间:8:3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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