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司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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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计财装备科) 电话:5818005

负责人:王丹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群团、统战、文字综合和外事、政务公开等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并拟订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工作规划、预案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应急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运维服务和互联网舆情监测应对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治处 电话:5818007

负责人:金卫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并做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的考核、监督、任免、奖惩及干部统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办理干部退休、辞职和辞退手续。统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工作。按照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承办本级巡视巡察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组织、宣传、纪检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民参与促进法治科 电话:5818008

负责人:齐雅佳

负责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制定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规划并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电话:5818011

负责人:杨晓伟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治调研督查科(法治建设办秘书科)电话:5818010

负责人:马跃

负责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依法治市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建设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接受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电话:5818861

负责人:杨国强

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受理和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的举报和投诉;监督各执法部门的行政行为,纠正违法施政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对重大行政处罚开展备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法性审查科 电话:5818861

负责人:马海胜

负责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和省、葫芦岛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反馈工作;负责对市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复议应诉科 电话:5818861

负责人:吴越

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对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和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市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负责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复议后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为市政府涉法事务提供咨询。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监管大队)电话:5818015

负责人:刘旌星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指导、组织审前社会调查和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指导、帮助、督促、检查本辖区乡(镇、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上级社区矫正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制定预防重新犯罪对策及措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律师管理科 电话:5818005

负责人:朱占峰

监督、管理律师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律师机构发展规划及律师、律师机构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律师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律师、律师机构违法执业行为的处罚建议工作,落实上级关于开展培训、专项检查、评选表彰及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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