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龙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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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1.负责对接区直机关工委、区委组织部组织股工作;

2.负责执法局党务、组织、宣传、政治思想教育、理论学习;

3.负责党员干部管理考核,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扶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29-2098003

(二)综合办公室

1.协助主管部门拟定重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

3.负责纪检、宣传、统战、环保相关工作,对接区委纪委监委;

4.负责会务组织、宣传报道、组织调研、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文字综合、机要保密工作,对接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

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分办交办督办工作;

6.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429-2212012

(三)政策法规办公室

1.负责组织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和报批等事务性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调查研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制定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文书等;

2.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行政诉讼和其他案件的审理和应诉代理的事务性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执法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4.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查处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审查和备案;

6.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档案管理和业务统计;

7.负责8890等信访平台转办、相关部门移交、新闻媒体曝光、群众来信来访投诉等涉及城管执法事项的办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29-2098110

(四)督察办公室

1.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的行风建设进行督察检查;

2.负责拟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对年度、季度工作目标进行考评;

3.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投诉;

4.协助主管部门对城管执法队伍履行职责、队容风纪、行使职权、遵纪守法、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各部门目标责任制及局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6.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29-2212010

(五)市容管理办公室

1协助主管部门负责汇总、编制辖区市容管理的综合、年度、阶段、专项计划和市容管理标准及落实措施;

2.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日常监督工作;

3.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4.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指导“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429-2212009

(六)财务办公室

1.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工作年度资金预算及决算,制定并执行年度收支计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2.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29-209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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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龙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综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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