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公安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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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职能:办公室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综合分析、报告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及公安系统主要动态信息;研究全市公安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公安理论,起草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文秘工作、公安统计工作和有关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档案资料管理、使用和公安史志的编审工作。

办公电话:3170202

下设:

1、综合科:

2、调研科:

3、档案科:

二、指挥中心

职能:负责收集掌握并报告全市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处置“110”、“122”报警和金融单位报警服务工作,承担群众对治安问题举报接处警和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投诉接警;随时下达局长指令,临时调集警力,协调处理紧急警务,随时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建设和“110”报警服务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和保密工作。

办公电话:3170151

下设:

1、综合管理科

2、指挥调度科

3、机要保密科

4、情报科

5、信息通信科

6、维稳信息科

7、科技科

三、政治部

职能: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适时提出队伍提高和政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研究拟定政治工作规划;承担政治部文秘综合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警衔评授和民警录用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和档案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市局、分局科级以下干部的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督促检查国家有关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方面的政策的规定的落实。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规划和措施,检查督促落实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报刊、影视、新闻报道和组织新闻发布;负责公安系统文化建设工作;承办全市公安机关民警立功表奖、优抚表彰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公安系统警体工作规划和警体活动的开展。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公安民警的学历教育;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民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系统岗位练兵计划,指导、检查、监督各警种的岗位练兵活动情况。负责市公安局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检查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修改完善公安机关目标责任制实绩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目标责任制实绩考核工作;负责对基层实绩考核工作中出现争议时的复议裁决和各警种目标实绩考核出现横向差异时的协调平衡。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组织机关党员民警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机关党员民警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对机关党员进行党性、党规教育,督促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培训工作,严格入党审批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办公电话:3170062

下设:

1、秘书科

2、人事干部科

3、宣传科:

4、教育科:

5、老干部管理科:

6、绩效考核办公室

7、机关党委

四、纪检委

职能: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大要案件和市局机关民警的一般违纪案件,组织全市公安民警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开展警风警纪检查;负责受理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的投诉和查处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财务审计、受理领导干部的离职审计和各级领导班子廉政建设情况的监察。

办公电话: 3170255

下设:

1、案件检查科

2、案件审理科

五、警务保障部

职能:负责拟定全市公安警务保障的规章制度;管理全市公安系统的装备、被装工作;负责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管理和使用,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市局机关的财务、基建、房产、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社会联络工作。

办公电话: 3170195

下设:

1、总务科

2、财务科

3、装备科

4、被装科

5、综合管理科

6、资产管理科

六、法制支队

职能:组织起草、审核地方性公安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电话:3170219

下设:

1、法研综合大队

2、案件审理中心

3、案件管理中心

七、出入境管理局

职能: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外国人签证、居(停)留证件、台湾居民台胞证的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负责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的受理工作;负责对特定人员的布控查控、处理境外遣返人员以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在葫芦岛外国人的日常管理及其他涉外案(事)件的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3150681

八、警卫处

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市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电话:3170108

九、社区警务支队

职能:负责全市实有人口管理、重点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第三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组织指导全市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组织指导群防群治力量开展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市派出所社区巡防指导检查工作等。

办公电话:3170357

十、警务督察支队

职能:检查、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督察,办理群众投诉。

办公电话:317100

十一、防控支队

职能:防控支队负责全市党政机关、高校、金融机构、军工、通信、水、电、油、气、寄递企业、金银珠宝业等省、市级企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防范;全市金融营业网点的新建、改建、扩建金融营业场所和金库审批验收、安全合格证下发;各类考试取护卷的安保工作;全市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涉及内保部门的各类案件查处及打击全市的环境污染案件,同时还负责全市非法开采和运输砂石的工作职能,负责市公安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办公电话:3172476

下设:

1、综合办公室

2、金融大队

3、工企大队

4、案件事故查处大队

十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职能: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 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负责检查指导和承办全市各类经济犯罪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正能量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税务部门搞好协税、护税工作。

办公电话:3175212

十三、禁毒支队

职能: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按要求承办、协调跨区域禁毒合作事宜;负责市禁毒委员会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3175770

十四、监管支队

拟定全市公安监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掌握监所管理工作信息和羁押情况,开展对策调研;指导监所管理工作,依法对在押人员实施规范化管理,组织等级化和文明监所的检查、考核、评定;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恶性事故;指导监所开展教育转化工作,配合办案,开展深挖犯罪工作;指导监所在押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工作;规划指导监所建设和监所技术工作;负责监管系统民警业务培训工作,抓好监管民警队伍建设;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3175009

下设:

1、办公室

2、指导科

3、技术科

4、案件查处大队

5、看守所

6、拘留所

十五、治安管理支队

职能:负责全市危险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品、放射线、烟花爆竹购买、运输、爆破作业(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监控危险物品流向,办理涉危刑事和治安案件;组织危管专管民警和涉危从业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核发上岗作业证件,规范全市管理及从业行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从业素质。

贯彻涉危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相关行政许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掌握情况及底数,了解涉危动态;加强涉危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等项工作。

负责全市娱乐服务场所和特种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各分、县(市)局治安管理处罚工作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移送起诉工作;组织全市治安民警进行业务培训;研究制定治安法制工作年度和各阶段工作要点;审核本支队各大队、队办理的各类案件;做好本部门治安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指导、复查治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治安法制宣传;配合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办理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的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办公电话:3175111

下设:

1、办公室

2、行业场所管理大队

3、危险物品管理大队

4、案件审理大队

5、治安行动大队

6、公共秩序管理大队

十六、刑事犯罪案件侦察支队

职能:掌握分析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孩、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要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对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理跨区域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市刑事特情、刑事技术、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警犬管理和警犬训导工作。

办公电话:3171646

下设:

1、办公室

2、指挥调度室

3、政治处

4、纪检委

5、情报信息科

6、一大队

7、二大队

8、三大队

9、四大队

10、五大队

11、六大队

12、七大队

13、八大队

14、技术一大队

15、技术二大队

16、技术三大队

17、技术四大队

十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职能:负责全市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互联网信息监控工作;配合宣传部门开展网上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全市网侦技术手段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办工作;负责全市涉网犯罪案件电子数据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涉网警务协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相关警种开展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办公电话:3170238

下设:

1、办公室

2、管理监察大队

3、信息监控大队

4、综合技术大队

5、案件侦查大队

6、情报侦察大队

7、电子数据鉴定大队

十八、巡特警支队

职能:巡特警支队主要承担防暴反恐、维稳处突、打击处理等特殊任务。具体有以下职能: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众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安检排爆任务;参与重大活动警卫、随卫任务;担负特定的专业化武装巡逻执勤任务;参与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检查、指导全市设卡查控和专业化巡防勤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其他应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

办公电话:3171817

下设:

1、政治处

2、纪检委

3、办公室

4、法制科

5、防暴大队

6、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大队

7、安检排爆大队

8、女子特勤大队

9、案件查处大队

10、机动大队

十九、交通警察支队

职能:负责检查指导全市道路交通管理与规划,承担市内和高速公路道路交通管理、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事故处理与申诉复议、交通设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牌(证)发放、教育、管理等工作。办公电话:3171518

下设:

1、警令部

2、政治处

3、宣传教育科

4、绩效考评科

5、纪检监察室

6、警务督察大队

7、法制科

8、警务保障科

9、特勤大队

10、机动大队

11、案件查处大队

12、事故处理大队

13、车管所

14、档案综合科

15、源头管理科

16、驾驶人考试科

17、驾驶人管理科

18、车辆证照科

19、车辆检测科

20、巡防一大队

21、巡防二大队

22、巡防三大队

23、巡防四大队

24、巡防五大队

25、巡防六大队

27、巡防七大队

28、高速一大队

29、高速二大队

30、高速三大队

31、高速四大队(万家检查站)

32、高速五大队

33、虹螺岘大队

34、钢屯大队

35、杨家杖子大队

36、高桥大队

二十、交通分局

职能:配合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道路运输管理、路政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依法行使交通公安管理的行政执法权和履行刑事司法职责,负责治安纠纷的调解、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刑事案件的侦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的治安秩序,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的有关执法检查活动;指导、协调兴城、绥中、建昌三个县(市)的公安交通工作。

办公电话:3172157

二十一:视频侦查支队

职能:负责全市公安视频监控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开展全市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管理整合工作;开展视频巡控、研判、侦查、服务等工作;全市重、特大案(事)件、系列串并案件的办理,视频侦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纪犯罪案件的自侦;负责指导、检查和考核县(市)区局视频侦查工作。

办公电话:3175345

下设:

1、办公室

2、视频建设大队

3、视频管理大队

4、视频侦查大队

二十二、保安管理支队

职能:负责审核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的设立;负责指导和管理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及保安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保安服务市场;负责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监督检查。

办公电话:3172468

二十三、凌河保护区分局

职能:维护保护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制止和惩治涉及危害保护区治理和保护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市河道管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分析、研判、发布预警信息;侦办发生在青山水库库区破坏环境、资源、相关设施的刑事案件;负责库区水面、主坝、溢洪道、输水管、输水管线安全及库区田办公区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在青山水库库区内依法行政;侦办妨害依法执行库区保护各项保护治理公务的治安和刑事案件等。

办公电话:3069862

下设:

青山水库治安派出所

二十四、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职能: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指挥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侦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罪等方面的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的查处;组织指挥本市跨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配合和协调工商、质监、卫生、服务业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办公电话:

下设:

1、综合办公室

2、食品案件侦查大队

3、药品案件侦查大队

4、案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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