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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实施主体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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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1次 |
咨询方式 | 怒江州卫生监督所许可审核科,联系电话:0886-3898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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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1.窗口投诉: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E区州卫生健康委窗口。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82号 2.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投诉。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2号3楼 3.电话投诉: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0886-3622024;纪检监察组:0886-3622928 4.信函投诉:投诉部门名称:怒江州卫生健康委,通讯地址: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邮政编码:673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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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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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新城区同心路82号怒江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E区州卫生健康委窗口 |
受理条件 |
(1)受聘于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助理医师资格; (4)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二年的; (5)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二年的; (6)身体健康,无下列情况存在:甲类、乙类传染病在传染期、精神疾病在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能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7)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合格; (8)在医师资格考试中未参与有组织作弊; (9)未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10)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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