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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秘书股(联系电话:0771-6222602)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值班、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治维稳、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2.拟订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局党委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局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负责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系统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5.组织实施城区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经常性检查及年终考核工作;指导各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人事股(联系电话:0771-6238519)
拟订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南宁市武鸣区各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评审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财务股(联系电话:0771-6238525)
1.拟订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并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城区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规划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系统基建管理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拟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计划,监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
(四)基层卫生健康股(联系电话:0771-6238590)
1.组织实施南宁市武鸣区基层卫生制度,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参与规划南宁市武鸣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南宁市武鸣区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相关政策规范;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五)妇幼健康股(联系电话:0771-6218250)
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推进妇幼健康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项目,管理妇幼卫生与人口计生相关信息;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生育证明审核及终止妊娠手术证明的审核发放工作。
(六)医政与中医管理股(卫生应急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6226413)
1.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组织落实医师资格考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价和监督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南宁市武鸣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南宁市武鸣区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医疗临床重症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临床药学、临床实验室管理、血液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无偿献血管理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协助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处置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中医药民族医药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南宁市武鸣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监督管理南宁市武鸣区中医民族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拟订并组织实施南宁市武鸣区中医药民族医药人才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药民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及文化的继承发展,推动南宁市武鸣区中医药民族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3.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措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南宁市武鸣区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协调指导卫生相关业务培训。
4.承担南宁市武鸣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5.负责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南宁市武鸣区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南宁市武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股(防艾办)(联系电话:0771-6236053)
1.拟订南宁市武鸣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工作方案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督导检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及疫情蔓延。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和预警;指导和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指导南宁市武鸣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和有毒有害因素监测的组织管理和体系建设。
3.贯彻执行艾滋病防控干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干预工作和社会救助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城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城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4.协调公共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卫生等行政审批和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监测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八)宣传信息股(爱卫办)(联系电话:0771-6228204)
1.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负责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先进典型的发掘、培养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和信息发布工作。
2.负责拟订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参与南宁市武鸣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3.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及健康城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拟定南宁市武鸣区爱国卫生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承担南宁市武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和有关工作,对镇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拟定南宁市武鸣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南宁市武鸣区城乡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宣传、培训、技术指导、考核评比和验收等;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负责南宁市武鸣区卫生检查评比和创建卫生城区、卫生镇、卫生村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社会动员、组织群众性卫生活动。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联系电话:0771-6229043)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拟订南宁市武鸣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南宁市武鸣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调查研究。
(十)老龄办(联系电话:0771-6222751)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南宁市武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配合上级制定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城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起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