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时间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95商服网  •  •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注:1759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4日发布消息,本市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将于4月15日正式启动,申报期限为30日,7月12日起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

积分落户政策是贯彻推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结合国家最新要求及社会建议,本市修订出台了《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并于当月启动申报工作。总体看,新修订的积分落户政策运行平稳,社会理性申报,普惠作用凸显,社会反响较好。2020年共有6032人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截至目前已有5555人完成落户办理。


一、 时间安排

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2021年申报工作分为申报、部门审核结果汇总、审核结果查询、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公示和落户办理5个阶段。各阶段安排如下:

序号

工作

阶段

时间

具体内容

1

申报

4月15日8时至

5月14日20时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注册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进行单位关联。申请人在线填报积分指标,查看审核结果,对有异议的审核结果提起复查并查看复查结果。5月14日20时后,系统在线申报功能关闭,积分指标无法修改、增删、提交。

2

部门审核结果汇总

5月15日至

6月3日

各部门对申请人填报的各项指标结果进行汇总处理。

3

审核结果查询

6月4日8时至

6月11日20时

申请人可查看所填报各项指标的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该阶段提出申诉。该阶段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请人针对本人积分指标的异议诉求。

4

部门复核及积分排名

6月12日至

7月11日

各部门对申请人在审核结果查询阶段提出的异议诉求进行深入复查,确定最终审核结果并进行积分排名。

5

公示和落户办理

7月12日起

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公示年度落户人员信息。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可办理落户手续。

注:各阶段时间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的,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通知为准。

  1. 各指标时间节点

指标名称

本次申报计算时间

1.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2.积分指标:

4)合法稳定就业指标

5)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6)教育背景指标

7)职住区域指标

8)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

9)荣誉表彰指标

10)守法记录指标

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资格条件: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报审核全程

积分指标:

1. 创新创业指标(在获得股权类现金融资达到一定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且持股的)

2. 纳税指标(近3年连续纳税)

2018年、2019年、2020年

积分指标:

1.纳税指标(涉税违法行为)

2.守法记录指标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积分指标:

年龄指标

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

三、 资格条件和指标操作认定说明

(一)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但尚未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可参加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并应按市公安局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北京市居住证》。

(二)2020年7月(含)前在单位宿舍、租赁住所的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无需填报。2020年8月(含)后的单位宿舍、租赁住所情况均须在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中填报。

关于积分落户工作的具体安排,有关部门提醒申请人要关注权威发布信息,登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点击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分落户服务专栏)进行查询了解。
为准确规范填报,节省修改时间,申请人可在申报前做好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自有住所、学历学位备案或认证等信息查询工作,核实无误后再填报。
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本市积分落户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中介服务。2021年积分落户申报在即,用人单位和申请人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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