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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党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领导讲话、报告、调研和重要文件等综合材料起草、新闻宣传、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职工福利及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间有关事宜。贯彻执行党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组织政策;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电话:8688101
(二)综合科。负责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及执行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彩票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负责对廉租住房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参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负责政府融资业务有关工作;负责政府内外债管理;拟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和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工作;拟定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和政策;指导县(区)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电话:8688090
(三)法规税政科。负责制定、组织落实财政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监督财政依法行政情况;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审核财政处罚决定;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处罚案件备案;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财政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应诉工作;承办地方政府赔偿经费的管理;组织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财政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参与制定地方财税政策,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建议;负责协调财税税费改革;贯彻落实税收政策;承担税源调查分析工作;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批政策性和灾害性减负税事项。 电话:8688028
(四)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市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和汇总县(市)区预决算;负责市级预算内外和政府性基金的预算管理;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预算平衡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市直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市对区财政体制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相关工作,指导区级预算管理;负责人代会及人大常委会财政预决算报告起草工作,承担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汇总工作。电话:8688088
(五)国库科。组织全市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研究并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责预算内外收支会计结算工作,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组织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全市财政部门决算和总预算审核汇总上报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债发行、兑付及相关业务工作。电话:8688078
(六)行政政法科。负责行政、事业、政法等方面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电话:8688031
(七)教科文科。负责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电话:8688040
(八)经济建设科。负责资源、环保、交通、发改、建设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投资基本建设资金监管工作,参与政府建设投资的管理;参与研究制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工作;负责城维费预算编制、执行及城维费开支单位决算审核、资金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管理石油价格改革等专项资金。电话:8688081
(九)经贸科。负责商务、供销、粮食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基金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设立相关专项资金并拟定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粮食行业的财政财务管理。电话:8688022
(十)农业科。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拟定和落实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研究拟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负责国有农业企业的财政财务管理;申请和管理各类支农专项资(基)金;参与支农项目立项审核论证。电话:8688044
(十一)社会保障科。负责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残联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参与相关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编制全市社会保障资(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等支出;牵头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障基金决算;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电话:8688020
(十二)企业科。负责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经贸委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及相关部门行业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拟订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财务政策,承担市级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费用的测算及确认工作;按规定管理地方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的内控制度;负责企业决算编制和快报的编报及分析工作。电话:8688033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政府采购中长期规划;拟定、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核准和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审批采购方式;审核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资格、建立供应商库;审核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建立专家库;审核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资格;考核集中采购机构业绩并组织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收集、发布和统计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政府采购资金;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依法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检查监督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办理公务用车编控审核上报工作。电话:8688133
(十四)债务金融科。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部门行业的财政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乡镇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监管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励和补助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乡镇债务;监督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区“乡财乡用县(区)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和“村财乡管”改革工作;指导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电话:8688097
(十五)会计管理局。贯彻实施国家、省会计法规和政策,会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按照规定负责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全市会计基础规范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会计账簿设置工作;负责全市代理记账管理工作;指导会计学会、珠算协会工作。电话:8688062
(十六)监督检查局。拟定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打击报复案件;接待和处理财政监督方面的来信来访;监督本局内设机构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及局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指导全市财政监督业务工作。电话:8688019
(十七)绩效评价科。负责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和部署检查;推进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管理全市财政绩效评价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网络体系。电话:8688068
(十八)资产管理科。负责拟定和组织起草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进行审批;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本运营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协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组织企业按规定编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并负责催缴等工作。电话:8688038
(十九)资产评估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资产评估管理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制度;配合省厅对资产评估事务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等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备案管理。电话:8688058
(二十)乡镇财务和农村财政科(挂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牌子)。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负责村级偿还公益性债务奖励资金管理和村级三项经费财务监督管理;负责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资金管理;组织承办乡镇以下财政涉农补贴发放到农户的核定和落实;负责财政涉农有关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对农业企业、农民税费改革调研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的综合、指导协调及监督工作。电话:8688128
(二十一)财源建设工作指导科。负责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参与研究拟定财政收入增收办法;负责财源建设项目的考察、论证、申报和跟踪问效工作;负责财源项目招商引资的奖励、考评,及财源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工作。电话:8688127
(二十二)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拟定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和统计工作。电话:8688066
(二十三)罚没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罚没规定、办法;负责提出国有资产罚没物资的变价处理意见;负责罚没收入、办案经费支出管理;组织对执罚部门的罚没收支、罚没依据、罚没票据使用和基金专户存储进行稽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罚没收入进行规范检查管理工作。电话:8688070
(二十四)信息中心:负责全市财政系统应用软件的规划、组织、开发、应用和管理;负责各种财政基础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应用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市财政系统网络系统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日常运行;负责财政系统信息传递和服务;全市财政信息系统和局机关干部的信息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搞好会计电算化培训。电话:8688123
(二十五)担保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运作自有资本和政府信用担保基金,开展再担保和授信担保业务,统一负责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服务范围内的中小企业信用记录征集、信用评价、信用信息等信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担保风险;处理有关重大产权纠纷;负责组织担保中心人员的培训;负责调查落实审批、反担保措施。电话:8688096
(二十六)非税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基金、集资及各种捐赠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的广告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出租等财政性资金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预算的制定;负责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公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扩大收费(基金)标准的单位进行检查和处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票据、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的发放、使用、回收工作;负责票据法规的贯彻落实,对违反票据管理规定单位进行检查和处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单位银行账户的审定。电话:8688026
(二十七)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概、预、决算审查,准确判断项目的投资价值,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负责财政性投资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国土资源勘探等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编制、评审及工程采购的监督管理、审查等工作。电话:8688156
(二十八)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接受省注协的监督指导,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务所设立等有关事宜,监督管理其执业情况;审核上报,管理协会会员和注册会计师从业人员;监督检查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执业准则、规则实施情况;协助上级组织开展注册会计师及其执业人员的考核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专业素质;组织实施本市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工作;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不断拓宽执业领域,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指导事务所的工作,协调所际关系,调节业务争议;开展地区间行业交往活动,不断提高我市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平;向市政府、财政部门反映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和建议,适时向上级汇报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承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政府财政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电话:8688118
(二十九)农业开发办: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及条例,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上报、下达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农业开发资金的拨款、借款、有偿资金回收、财务核算及决算;组织考察、评估、论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按规定和程序选项、定项和向省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在建项目执行情况,配合省农业开发办组织竣工项目检查验收;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和申报;负责实施项目法人制、项目招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管理及系统内部审计,掌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农业开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收集和积累有关信息资料,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思路和管理机制。电话:8688055
(三十)支付中心:负责统一受理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单位月份用款计划;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审核、拨付、核算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电话:8688105
(三十一)培训中心:根据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接待工作;抓好中心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各种设备的完好和安全,为职工和客人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协助主办单位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为会议提供一切应有的便利条件;协助局内有关科室做好业务培训工作;为局内的各项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保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抓好中心员工的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为各项接待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电话:8688877
(三十二)资产评估中心:负责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法律、法令、法规同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全市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行业管理,协助省资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核发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和确定等级;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培训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等组织管理工作。电话:8688058
(三十三)预算编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预算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和相关办法;按部门预算编制原则、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审核部门(或单位)提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建立和维护预算基础数据库,动态管理部门(或单位)的机构、人员等基础资料,建立档案并负责预算编审有关资料的管理;建立和维护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库,随时将有关部门提供的项目录入微机备案,对纳入预算项目进行总体排序;随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对影响预算编制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了解,提出解决意见;提供预算定额等政策性咨询服务工作。电话:8088086
(三十四)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负责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管理的本级国有资产进行管护,以保值增值;对预算内单位经批准上缴的资产实行实物接收管护;对所管护资产需要处置的,委托移交政府资源交易平台处置并跟踪资金入库;建立和完善资产监督管理局与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之间账物分管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电话:8688096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全市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市级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