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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复杂,感染人数超过1.3亿,死亡人数超过280万。国内持续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病例,个别地方相继出现本土确诊病例,疫情防控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暑,是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建立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为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成果,建立起全人群免疫屏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安排全力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的在祥居民。
二、接种费用
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免费接种政策,无需个人支付费用。
三、接种流程
扫码、测温确认身份、领表登记医务人员告知注意事项受种者签订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体格检查个人接种信息录入(扫描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个人二维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留观30分钟工作人员确认后离开。
四、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注意事项
1.了解新冠肺炎、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
2.个人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
3.申报云南健康码。
4.接种当天穿宽松上衣,便于暴露上臂三角肌。
5.接种前尽量避免空腹。
6.充分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过敏史、疾病史、既往有无疫苗不良反应史等情况,主动向医务人员报告身体情况。
7.通过微信小程序注册填报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微信关注“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小程序,如实填写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后生成“居民电子健康卡”,待接种时把个人申报的“居民电子健康卡”信息提供给医务人员)
(二)接种时注意事项
1.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如实提供本人信息和健康状况。
3.配合接种工作人员。
4.确认第二针接种时间(以接种第一剂时发放的预防接种凭证或接种人员告知的时间为准)。
(三)接种后注意事项
1.疫苗接种后,严格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离开时领取并保管好预防接种证。
2.接种完疫苗后当天不洗澡,不做剧烈运动,避免受凉,三天内不饮酒。
3.接种疫苗后可能出现低热(T≤38.5℃),接种部位轻度红肿、疼痛,轻度皮疹等不适症状,多为一过性反应,可适当观察,如有加重请尽快咨询接种单位并及时就诊。
4.接种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
(四)目前阶段,以下情况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6.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五、祥云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及联系电话
其他咨询电话: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0872-3129305
祥云县疾控中心:0872-3125434
六、新冠疫苗接种申报预约流程
(一)团队预约
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等向属地村(社区)进行申请登记预约。
(二)个人预约
个人(含流动人口)向单位或属地村(社区)申请登记预约。
(三)属地乡镇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报
属地村(社区)向辖区乡镇申报预约,辖区乡镇向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报进行接种。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将根据预约登记和疫苗到位情况,调配新冠疫苗到相应接种点,请广大居民按通知到指定接种地点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祥云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人民政府设立,面向社会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公共平台,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的重要窗口。县政府工作部门(包括省州垂直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