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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事项名称 | 核发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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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 | |||||||
受理条件 |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 |||||||
办理流程 | 无 | |||||||
承诺时限 | 13个工作日 | 时限说明 | 无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电话 | 0453-6276110 | |||||||
办理材料目录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范本 | 必要性 | 材料形式 | 材料类型 | 份数 | ||
1 |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 无 | 容缺后补 | 纸质 | 原件 | 1份 | ||
2 | 现居住处所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材料之一 | 无 | 容缺后补 | 纸质 | 原件 | 1份 | ||
3 |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 无 | 必要 | 纸质 | 原件 | 1份 | ||
注:如上述材料提供空表范本,请至黑龙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搜索事项并下载填写。 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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