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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上下同心,打一场防控疫情的人民战争,钦州市防控办为广大市民开通24小时举报电话:0777-12345,发现近期中高风险疫区来钦州且未接受医学隔离的人员线索,或者违反钦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号通告的行为,请及时向市防控办举报。
钦州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777-2823747;
钦州市各区(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7-2823747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777-2863380
灵山县卫生健康局
0777-6988361
灵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7-6519899
浦北县卫生健康局
0777-8316243
浦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7-8211165
钦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7-3819232
钦北区卫生健康局
0777-3215998
钦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777-5985925
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医院信息表
钦州疾控机构24小时咨询电话
为严防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切实做好我市入境人员的疫情防控及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坚持属地管理。所有近期从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的返钦来钦人员,一律要开展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所有近期从非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入境的返钦来钦人员,在钦有固定住所或工作单位的,一律要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因教育、商务或旅行等在钦短期停留的入境人员,一律要到指定酒店入住并接受管理。
二、坚持依法防控。所有近期入境的返钦来钦人员及从我国境内其他地区返钦来钦的外籍人员,一律要主动如实向所辖村(社区)、小区申报健康登记(属有单位接待的教育、商务等活动入境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违者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的,按照《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钦新冠防指发〔2020〕6号)予以奖励。联系电话:0777-3688176,电子邮箱:qzfkb3688176@163.com。
四、钦州严打疫情防控期间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
钦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777-2826183
灵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777-6510219
浦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0777-8212412
钦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0777-2889369
钦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0777-3892782
钦州港区住房城乡建设局:0777-5881091
钦州市钦北区卫生健康局举报电话:0777-3685513;
举报邮箱:qbwjcw@163.com。
广西自治区各地市核酸检测机构信息
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贵港市玉林市钦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崇左市百色市河池市来宾市贺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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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民服务中心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也是加强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的重要平台。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