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3号)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消除社保经办大厅因人员密集而引发聚集性疫情发生的隐患,减少非必要的面对面办理,推行“不见面”办公服务方式,保障参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相关业务经办方式公告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
1.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中断缴费不超过36个月的可通过支付宝中“城市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自助缴费,或到延吉市邮政储蓄银行缴费,缴费时尽量选择人员较少的网点。
2.已经开通网上经办权限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经办大厅申报办理人员增减,缴费核定等相关单位业务,经社保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办结,我局将确保网上经办运行畅通。
3.在疫情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先通过支付宝或邮政银行柜面缴费,相关手续建议在疫情解除后办理。
4.参保单位无法通过网上经办或者急需办理业务的,可拨打我局指定电话约办,经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指定邮箱或者微信传送附件图片,并留好联系方式,我局先行办理并反馈结果, 后续再补报相关纸质材料。
5.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人员,可将所需材料邮寄到我局,需要我局提供材料的可拨打指定电话预约打印并提供邮寄服务。
6. 建议其他类型不急办的个人业务待疫情控制后再申请办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资料可在QQ工作群文件中下载,或者到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QQ群号:254661117、159701296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科电子邮箱:shebao5432@163.com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科约办电话:0433-2706035
保险关系转移业务电话:0433-2706105
关系转移邮寄材料地址:延吉市公园路 5432号社保经办大厅一楼关系转移
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业务电话:0433-8333496
7.企业通过工商e窗通网上办理注销手续不用到社保局柜面办理。
8.办理举报、投诉等业务的,举报、投诉人可以提供举报人本人准确个人信息及举报事项或内容,通过电话进行办理,受理电话0433-2706073、0433-2706077。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均可进行网上经办,包括:新招录人员新增、在职人员减员、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退休人员待遇重新核算、退休人员待遇新增、退休人员信息修改、退收补收业务、职业年金清算期清算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2019和2020年征集工作。
业务电话:0433-2706098、0433-2706096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
1.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可在疫情结束后再办理新参保手续。
2.缴费业务按照延边州税务局《致全州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一封信》执行(见附件),政府代缴人员不需要本人缴费,也不需要本人到社保局柜面办理。
3.领取待遇业务可待疫情解除后办理,待遇核定及领取不受任何影响。
4.市内转移业务可以打电话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负责办理;省内转移业务只要不涉及马上办理领取待遇业务,可待疫情解除后办理。
5.死亡注销业务可待疫情解除后办理。
业务电话:0433-2706068、0433-2706078
四、待遇资格认证
目前已退休人员已取消集中认证,建议已退休人员通过吉林“掌上社保”APP、延边社保通、延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自主认证。
五、咨询业务
如存在业务办理、政策理解或其他社保方面的问题,可通过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433-8512333、0433-2706789进行咨询。同时,还可通过“百姓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留言,社保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解答。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会第一时间将社保相关工作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延吉市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报纸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需现场办理业务,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护工作。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