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处理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和局机关日常事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外事、接待、后勤、车辆、安全、保卫、资产等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协调落实信息、宣传、保密、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协调、新闻发布、督查督办、教育改革、教育调研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放管服”、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2919054、2919058、2919016(传真)
发展规划处(财务处)
负责全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管理体制改革;
指导全州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建设、后勤管理、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等工作;
负责指导全州教育系统行业扶贫、学生资助、助学贷款、教育资助等工作;
负责监督全州教育经费投入及管理情况;
负责全州教育事业和经费统计、监测和发布;
负责起草州本级教育经费管理使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审核汇总、教育经费筹措和监督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联系电话:2919096、2919061
教师工作处(人事处、州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州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全州教师资格认定与管理;
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师德师风、继续教育、人才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任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档案管理等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评优选先、考核奖惩、绩效评估等工作;
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等;
负责管理全州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相关管理制度,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州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
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州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2919190、2919064
州委教育工委综合处(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州委教育工委和局党组的日常事务。
负责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教育领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和建议;
负责指导州内所属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其他各类国民教育机构(含民办教育机构)党的建设工作;
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指导教育系统开展理论武装、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
协调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
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及软环境建设;
负责州直学校(院、所)党组织建设和管理。
联系电话:2919060、2919055
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负责全州基础教育工作。
承担全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全州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校教材选用与图书配备等工作;
负责落实中(高)考等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工作;
负责指导全州中小学德育教育、校外教育(研学实践)、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劳动教育等工作;
负责教育领域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州校园足球改革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政策,组织实施各类教育考试活动;
负责教育系统普法落实、法制宣传及依法治校工作。
联系电话:2919056、2919057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教育督导室、学校安全处)
负责全州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负责职业教育专项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组织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会同省教育厅指导高等职业教育工作;
宏观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负责拟定全州教育督导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全州教育督导工作;
负责教育领域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饮水安全、校车安全、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2919062、291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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