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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松原市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教育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承担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和相关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0438-2138745)
(二)基础教育科。
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重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贯彻执行国家、省定普通中小学课程计划,拟订教育教学基本文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对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开展中小学生评优工作。负责市本级各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中招生计划审批、高中新生建籍,市本级中小学新生入学、建籍、学籍异动、评优选先、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妇女儿童教育、科技教育、双拥等工作。
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并分级管理实施;开展校内中小学体育比赛和艺术展演系列活动,丰富中小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0438-2129617)
(三)职业成人与民办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行业、系统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等级培训;组织对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岗位技能考核;负责职业与成人教育改革及实用技术人才培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市职业高中毕业证发放。
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组织全市民办教育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对民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和其他高级中等层次的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的审核和管理;牵头查处社会和民办学校中的非法办学行为;发布有关民办学校办学信息。
(0438-2114372)
(四)政策法规与安全科。
统筹监督管理、检查、指导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全面掌握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督促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并指导学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饮食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以及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直属学校校园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对校车实施安全监管,监督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检查、监督、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和依法治教工作;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参与教育案件的行政复议、诉讼。
(0438-2136133)
(五)教育督导室。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督导的方针、政策,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督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依法对辖区内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质量监测;负责对市直属学校进行综合督导、专项督导、挂牌督导;负责市政府专(兼)职督学的聘任和管理。
(0438-211437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精准扶贫、工会、团委、妇联、关工委等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教育局人事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外事工作。
(0438-2114371)
第一条: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松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8〕11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松原市教育局是松原市政府工作部门,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