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白山市水务局内设机构六个,分别是: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后勤、政务公开、软环境及新闻宣传等工作。编制机关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负责内部审计及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人:韩悦 办公电话:0439-3255506)
(二)河湖管理与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指导拟订地方水利工作政策。承办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经市政府授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组织、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市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负责人:闫锡骏 办公电话:0439-3594195)
(三)规划计划与水资源科。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编制水利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相应工作。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建议,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承担跨县(市、区)、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苏凤华 办公电话:0439-3594192)
(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引(调)水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编制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人:赵宝金 办公电话:0439-3594186)
(五)水旱灾害防御与水土保持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指导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市本级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指导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办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组织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小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管。拟订全市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负责人:于伶 办公电话:0439-3594211)
(六)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扶贫工作。(负责人:孙柏涛办公电话:0439-3594215)
行政编制。市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职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1名(机关纪委书记)。直属参公及事业单位
(一)白山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冯立民 办公电话:0439-3594210)
1.依照法定程序,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负责水土保持科研成果的技术推广。
4.承办全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
5.负责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
6.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的审核。
7.协助主管部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流失补偿费)。
8.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二)白山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孙明海 办公电话:0439-3594661)
1.承担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为水资源取水、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的调查、分析、评价提供技术服务工作。
2.承担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的技术支撑。
3.负责节水新技术、新器具节水型产品技术服务。
4.承担全市水功能区划技术服务工作。
5.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三)白山市饮用水水源管理中心(负责人:袁志刚 办公电话:0439-5112279)
1.负责饮用水水源、地质水保护工作。
2.负责保护区水文、水质动态监测及相关的科研工作。
3.协助组织保护区水源工程防汛预案的编制和防洪调度工作。
4.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四)白山市河道管理处(负责人:陈树海 办公电话:0439-5112360)
1.承担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管理维护任务。
2.对堤防、护岸及河道工程进行维护。
3.实施城区河道及堤防、闸、坝等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
4.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五)白山市水库移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刘长海 办公电话:0439-3594233)
1.组织实施大中型程排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
2.承担节水灌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3.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
5.负责移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做好水利工程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6.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监管工作。
(六)白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服务中心(白山市地方水电管理站)(负责人:张宇 办公电话:0439-3594221)
1.负责全市农村水电已建、在建水电站及农村水电供电企业的安全监管。
2.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的确权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
4.拟定全市农村水电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全市农村水电及供电区行业管理和行业标准化、技术现代化建设。
7.做好新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水电站增效扩容项目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9.参加受监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主持外观质量评定,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出具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0.参加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1.协助配合由省站负责监督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掌握监督范围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省站报告。
12.负责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其他安全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团结路2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9-3594198
传真号码:0439-3594198
邮政编码: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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