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商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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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会人事科)。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会议组织、公文运转、督办督察、印信、档案管理、安全保密等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党群和信访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及其他综合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953

(二)对外贸易促进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全市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及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互市贸易区规划和相关政策,组织推进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目标制定分解、检测分析、运行调度;负责全市参加展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审核、报批工作。根据国家对外贸易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对外经贸活动,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协会以及其他经贸团体的联络工作;促进扩大进出口贸易投资,促进中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全市出口基地、出口品牌建设、外贸主体培育规划发展和综合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3687

(三)口岸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口岸工作的政策规章;协调处理口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口岸各项业务的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和口岸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口岸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投资计划;组织落实新开口岸设施建设和老口岸改造;指导全市口岸综合管理工作;协调全市涉及口岸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28089

(四)招商引资科。参与拟订全市招商引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全市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和相关措施;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内外资服务工作;归口管理国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协调解决有关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负责监督、检查和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组织并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参与集安市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整治工作和协调处理国内外投资企业的来信、来访和投诉等工作;承办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洽谈活动,并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调度;承办市政府代表团到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洽谈和出国手续申办等有关工作;协调开发区、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任务分解及内外资统计、调度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情况,向市政府和有关单位报送工作动态;承担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224912

(五)市场体系建设运行科。负责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政策和规定;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全市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有关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组织推广行业标准,推进流通标准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指导集安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集安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系统、品牌管理系统、溯源系统,推动电商产业发展、助力本地企业升级、孵化电商产品品牌;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贯彻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联系电话:0435-6224617

(六)成品油和安全生产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加油站和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对申请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的企业进行初步审查;对全市成品油经营及成品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能源消费品统计分析。

负责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和指导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系统安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规章规程及技术规范;负责对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激励和制约机制。

负责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435-6212113

(七)粮食调控科(物资储备科)。负责粮食仓储企业的行业指导;检查国家库存粮油质量的安全情况,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制定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指导粮食仓储技术改革和新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负责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全市粮油加工、饲料生产管理和业务指导,驻集军队粮食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研究粮食流通的具体政策和法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年度计划;指导和帮助灾区粮食供应;保障军粮供应政策的落实。加强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粮食交易市场,健全粮食市场信息网络,完善粮食市场交易规则,搞活粮食流通;负责粮食运输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统计分析工作,探索建立全市粮食统计体系,加强粮食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承担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物资储备统计、上报工作。通过信息开发、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实施采购、发放、登记,实施物资入库、出库及库存管理,通过出入库控制,库存物资管理,账务登记等工作来实现储备物资的精细化管理。

联系电话:0435-6222482

(八)盐政科。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落实食盐专营法规。依法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对全市食盐生产加工、市场供应等进行监督指导。制定储备盐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0435-6761776

(九)监督检查科。负责监督检查粮食仓储、收购、加工、经营等过程中有关标准的执行情况及国家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中需要进行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

联系电话:0435-6236306

办公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办公时间: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35-6223953

负责人姓名:刘金发

集安市商务局

集安市商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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