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  • 来源: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 关注:4707

1.办公室。承担党建、党务、纪检、信息、宣传、工会、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察督办、人事劳资、财务、固定资产及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数据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的办复等工作。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13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1506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科。负责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乡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设施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人员的培训;负责倡导全区文明殡葬新风尚工作。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13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1507

3.社会救助科。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和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取暖救助工作,负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参与拟定与社会救助相关政策,负责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儿童中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政策的落实,负责办理国内收养工作。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13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1528

4.社会事务和安监科。负责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安全生产监管、职业健康管理及养老服务机构各类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残障人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居家养老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及社保缴纳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13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1510

5.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负责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的审批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备案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审批工作。负责拟订社会组织政策法规,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负责监督全区性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负责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区性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负责直接登记注册的、与行政业务部门脱钩且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参与全区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工作开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本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和街路命名、更名、废止的呈报工作;负责与相邻行政区域的界线划分、勘定和维护工作;负责地名标志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地名普查工作;负责编制地名规划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地名管理机关的工作要求。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13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024-31911511

办事大厅信息

名称:和平区婚姻登记处

办公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B座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周六至周日9:00-16:00

负责人:张岑

办公电话:024-31912758

主要职能: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等工作。

工作流程:受理-告知当事人应依法提交的材料-审查要件-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

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根据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

本文链接:https://www.95ye.com/article/29780.html(转载请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