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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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事务科工作职责

(1)抓好办事处的行政管理工作,督促落实日常工作制度。

(2)收集提供政务信息,协调、催办、查办有关事宜,组织会务,起草有关文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3)搞好文件收发,依法管理文书、档案,做好保密工作。

(4)搞好机关干部的福利待遇、医疗保险及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本单位内部的财务收支、财政包缴及预、决算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党员干部、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做好党员发展和非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考察工作。

(7)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本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信息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8)贯彻落实党对老干部的有关政策,落实老干部的“两个”待遇,做好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工会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导本单位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

(10)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负责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审批接收新团员并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做党的发展对象。

(11)抓好妇女组织建设,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妇女工作,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2)负责本单位机关干部的考核、聘任、培训、奖励、管理、工资等工作。

负责人:白明月

办公地址: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1557

2、双拥工作科工作职责

(1)组织军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调军地事宜;开展双拥模范区争创工作;办理驻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基本生活补助审批;办理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工作。

(2)受理伤残人员新评(补评)残疾、等级调整、恢复抚恤、证件遗失破损换证、外地迁入换证、从部队退役转入地方换证初审工作。

(3) 办理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铀矿开采)退役人员、在乡复员军人遗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等定期定量补助人员要件初审工作;企业已退休参战参试(铀矿开采)退役人员、60岁农村籍退伍士兵、烈士子女等定期定量补助人员要件审核工作。

(4)做好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军队转业干部、军队随调家属安置等工作。

(5)做好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的遗留工作。

(6)做好烈士褒扬申报工作。

(7)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职工、退休无军籍职工遗属的服务管理工作;发放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费,办理军人一次性死亡抚恤。

负责人:张虓

办公地址: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050

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指导所辖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2)、协助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做好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以及政策咨询、法律服务。

(4)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双拥工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5)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和思想稳定等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名退役军人。

(6)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7)完成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蔡晓东

4、综合和数据服务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服务中心党建工作。指导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做好教育管理。

(2)负责服务中心文电收发、信息、档案、保密、文字综合等工作。

(3)负责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4)负责做好全区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网站建设、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和维护。

负责人:谢继东

办公地址: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联系方式:31912053

5、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建档立卡等工作。

(2)对诉求情况相对简单、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明确的退役军人信访事项进行接待答复;对于诉求情况复杂、政策性较强的退役军人信访事项,与相关处室进行对接,由相关处室接待,并出具答复意见。

(3)对信访案件进行分转,并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进行收集汇总。

(4)对诉求办理材料逐一分类归档,建立信息资料数据库。

(5)根据信访业务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

(6)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

(7)搭建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服务平台。

负责人:刘健

办公地址: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9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055

6、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宣传工作。

(2)负责做好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移交接收工作。

(3)做好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后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4)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相关政策落实和优抚待遇的保障工作。

(5)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6)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

(7)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现役军人家属就业培训。

(8)承办退役军人自主就业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平台。

(9)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卢广仁

办公地址: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026  31912057

7、拥军优抚服务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工作和褒扬纪念的服务等工作。

(2)协助负责做好退役军人的伤残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工作。

(3)做好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后的相关工作和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4)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系统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审核和管理;随时掌握优抚对象对象变动情况,并报送相关数据;指导街道、社区做好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年度人员信息登记、数据采集、更新、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5)协助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的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王茜

办公地址: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办公电话:31912059

退役军人服务办事大厅

办公地点:和平区胜利南街302号时代广场A座2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00-11:30,13:00-17:00

负责人:刘峥

办公电话: 024-31911556  31912062

主要职能:

为和平区退役军人办理移交安置、拥军优抚等相关业务,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权益维护、法律援助等服务。

沈阳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沈阳市和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工作。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烈士褒扬、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和补助工作;组织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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