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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宣传、安全、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大课题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马骏;联系电话:59001066。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出国(境)人员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杨红玲;联系电话:59000808。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政务服务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决定的审核,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决定撤销工作;承担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法律法规的宣传、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权力清单的编制和调整工作。
负责人:钱树林;联系电话:59000811。
(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提出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意见;负责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3550”改革工作,参与“证照分离”改革;承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剑峰;联系电话:59000095。
(五)政务服务管理处
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以及12345政府公共服务的综合协调、日常运行管理规范制定及业务指导工作,协助推进相关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指导县(市)区、开发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分中心的日常巡查、考核工作。
负责人:黄杨凯;联系电话:59000969。
(六)业务指导处
业务指导承担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及建议,对工作绩效进行检查评估;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对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运行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审批业务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参与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政务服务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陆天静;联系电话:59001056。
(七)市场准入处
负责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广告发布登记,建筑业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文化、旅游、粮食经营许可,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并限时办结;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吉祥;联系电话:59000700。
(八)投资管理处(联动协调处)
负责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办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审查;负责牵头建设项目市区联动全流程高效审批工作;负责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审批事项的任务分解,牵头做好综合咨询和预审服务推进工作;负责业务相关审批平台应用推进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飞;联系电话:59001001。
(九)规划审查处
负责划拨类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各类用地地块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的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防空地下室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以及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拆除报废改造等相关审批;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验线、规划竣工核实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卑力平;联系电话:59000981。
(十)安全审查处(安全生产监管处)
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与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与安全使用许可;负责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批发经营许可;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负责组织业务相关的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落实市安委办安排的工作,负责本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负责人:涂峰;联系电话:59001069。
(十一)工程许可处
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抗震设计文件审查;参与施工图同步审查工作的管理;参与施工图联合审查中心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负责燃气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牵头组织业务相关的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权限内竣工验收备案;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专家库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协助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翟怀海;联系电话:59000807。
(十二)标准化建设管理处
负责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实施;负责编制、实施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中长期规划和行动计划;负责编制、贯彻和完善政务服务综合标准体系,并对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负责开展相关标准的基础性研究;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相关规范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负责人:管昊昱;联系电话:59001099。
(十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细则和交易规则;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管,对市级交易平台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投诉的协调指导和转办督办;牵头法律、法规、规章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的监管;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负责人:钱丽;联系电话:59000821。
(十四)代办服务管理处
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代办帮办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负责推进全市四级政务服务代办帮办体系建设和整体联动;负责牵头制定政务服务代办管理制度,牵头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代办事项目录;负责对市本级政务服务代办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负责人:钱彤;联系电话:59000786。
(十五)信息处
负责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建设管理;负责拟订全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组织信息化项目的实施;负责管理考核信息化运维团队;规划统筹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协调市级相关部门对接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指导县(市)区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
负责人:华晶金;联系电话:59000800。
(十六)督查处
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各进驻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承担政务服务大厅服务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审批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和测评结果运用工作;会同有关处室推进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建设和宣贯工作。
负责人:魏栋梁;联系电话:59000950。
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总师室。负责行政审批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袁媛;联系电话:59000866。
2015年4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批准,南通在全国率先启动国家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2015年8月20日,全国首家地级市行政审批局——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挂牌成立。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