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司法局办公时间地址及政务服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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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司法局机构信息

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经八路

邮政编码:839000

联系电话:0902-7191059

传真电话:0902-7191028

工作时间:09:30—13:30,15:30-19:30(冬季),09:30—13:30,16:00-20:00(夏季)

哈密市司法局主要领导

武建国 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忠锋 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 盈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亚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哈密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本系统综合性会议和重要活动。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治理、工会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档案;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警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办公电话:0902-7191059

(二)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56

(三)法治科。负责承办申请市人民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监督管理哈密仲裁委员会工作。负责市政府立法工作,承担和组织地方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和本级地方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负责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67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各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负责哈密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许可审核、确认、公示和行政处罚审核工作。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建议。

办公电话:0902-7191067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区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区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办公电话:0902-7191076

(六)基层工作管理科:指导全市基层司法所和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以及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协调联动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市各级司法行政工作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78

(七)安置教育工作科: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56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协调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名册并公告,负责相关资质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法律服务行业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29

(九)律师工作管理科。负责律师管理工作。指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查、复核、报批和资格证书管理、发放工作。指导哈密市律师协会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79

(十)政工科。负责本部门、本系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警务督察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干部(干警)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02-7191080

哈密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按照市委统一安排,落实依法治市各项工作措施。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

(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政府规章草案。

(四)承办地方政府规章的解释、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六)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 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哈密市律师协会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

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一)完成哈密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哈密市司法局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区伊州大道经八路

办公室电话:0902-71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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