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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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概况

机构规范名称: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28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9:30-13:30 下午16:00-20:00

冬季 上午9:30-13:30 下午15:30-19:30

联系电话:0902-2232858 传真:0902-2232858

负责人:翟同江

公众网站网址:www.hami.gov.cn

邮政编码:839000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秘书一科。负责起草、初审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负责筹办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服务落实工作;协调服务市长、副市长出席的有关重大活动;负责起草、初审市人民政府各副市长分管工作领域有关会议主持词、讲话、会议纪要、汇报材料,协调服务各副市长分管的各项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计划安排等各类材料的起草、初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对外联系工作,协调办理市内外要客来访接待相关事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二科。负责市长重要讲话、汇报材料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初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工作总结、计划安排的起草、初审工作;负责自治区下达市人民政府的综合调研报告起草、初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各类学习、记录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的部分专职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秘书三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出席的重要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等综合文稿的起草、初审工作;侧重做好城市经济发展方面综合材料的起草、初审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书科。负责各级各类来文来电的接收、登记、分发、呈送和对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及催办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制作、编号、印刷、分发以及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查阅和销毁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公文无纸化传输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要文件、内部资料的保密工作以及在市区内的传送、外地邮寄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各部门机要文件的代收和传递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讲话和有关文件在政府网站的上传、更新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办公室计算机维护和网络保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实物印章、电子印章的保管使用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督查科。负责承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要会议决策事项以及市长、副市长批示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负责督促检查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多个部门参与的、范围较大的市级督查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有关材料在政府网站的上传、更新工作,对市人民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指导区县和市直部门(单位)政务督查信息化建设;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信息编译科。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重要情况;组织全市人民政府系统信息工作;配合做好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重要公文及其他相关文字材料的编译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政策法规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决策决定规范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法律顾问做好机关项目建设、资产处置等事宜的法律咨询和重要文件、重大合同审核审查;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答复工作;组织开展机关法律培训、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务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预算、收支、决算和各项经费的申报、领发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经费的审核、报销工作;负责机关在职人员、退(离)休人员工资、津贴及遗孀遗属生活费的调整发放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各项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收缴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明细账的建账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向财政、人事、统计、国资等相关部门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行政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干部职工培训和教育、人才储备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及有关信件、电报、汇款单、包裹单的签收、分发和转递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类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科。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发放工作;负责退(离)休干部职工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楼环境卫生保洁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考勤和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负责职工活动室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发室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车辆管理科。负责做好车辆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负责按规定做好车辆和驾驶员的年检、年审工作;负责车辆油料、维修材料的采购、使用管理和出车考勤及消耗登记工作;负责做好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及各项运输保障工作,确保安全行车;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政务服务办公室。负责市级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区县和市直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市长热线办公室。负责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来电来信来访的处理和督办工作,根据来电来信来访内容和性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分类,采取有效方式及时办理,对一些影响面宽、难度较大的问题,以《哈密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督办通知单》等形式及时呈报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领导批示,按批示要求及时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做到受理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未能按时报送办理结果的部门(单位),及时督促承办单位限时办结,对办理结果严格审核,对答复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相关单位重新办理,限时报送,并做好办理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总值班室。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常值班安排和监督检查工作;协调管理市人民政府办公楼安全保卫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建立值班信息报告制度,接收处理区县和部门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负责指导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确保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正常有序运转;负责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总值班室工作上的对口衔接,督办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总值班室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建立值班信息网络,了解掌握市人民政府各分管领导主要活动、日程安排并定期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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