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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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访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组织协议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承担相关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3129

二、市场主体服务监管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事项及相关工作。促进“放管服”改革,优化部门营商环境。牵头组织协调自贸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改革创新指导意见并整合实施。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和“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方式。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公开和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授权的外资企业登记、拍卖企业登记,以及经国家总局、省局、襄阳市局授权的其他公司登记等市场主体的登记工作,指导市场主体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民营经济的党建工作。统一承担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证发放,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统筹协调市政府服务窗口管理工作。拟定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事项的监督工作。承担本级登记注册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湖北)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年报公示,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和共享,促进信用分类监管和联合惩戒。承担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督促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02

三、政策法规股。协调相关立法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9970

四、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承办上级委托的反垄断调查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29

五、网络交易和广告合同监管股。拟订实施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9931

六、知识产权保护股。拟订全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信息体系建设,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指导专利技术产业化。负责专利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和利用工作。拟订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战略和品牌强市建设政策措施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商标注册、运用和管理。承担全市驰名商标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促进商标国际注册和名标建设,依法加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及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联系电话:0710-4219205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组织开展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服务和产品的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开展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统筹12315投诉举报咨询的受理、转办及数据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联系电话:0710-4220639

八、质量监管股。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拟订质量提升政策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制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防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及比对工作。组织认证活动监督管理,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9705

九、食品安全协调股。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32

十、食品生产安全督管股。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科追溯体系。(联系电话:0710-4212315

十一、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管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含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91

十二、餐饮服务监管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督促落实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安全食品保障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35

十三、产品质量监测股。统筹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商品质量抽检监测工作。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以及网络市场等重要商品市场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商品查处、处置、召回。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55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拟定全市药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政策措施、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药品零售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全市药品零售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药品零售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拟定全市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政策制度、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监督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承担和指导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指导全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2362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部署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监督实施。依规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综合统计和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联系电话:0710-4212378

十六、计量标准股。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拟订标准化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9235

十七、财务股,拟订和实施财务制度和办法。编制机关及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财务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票据、资产、装备、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6091

十八、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9657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电话:0710-4219980

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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