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入口及各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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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郑州暂停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线下服务

2月3日起,疫情防控期间,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以下简称“市办事大厅”)原则上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请市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移动办”“邮递办”。另外,疫情防控期间,西流湖地铁站至市办事大厅的接驳车停止运营。

1、“网上办”

凡是能够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郑州站(http://zz.hnzwfw.gov.cn/)网上办理的事项,原则上不接受现场办理。建议群众按照网上办事指引,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申请,选择网上申报等“非接触式”的非线下办理途径,办理结果免费邮寄送达,避免大厅人员集聚,实现一次不用跑。

2、“移动办”

凡是能够通过豫事办APP-郑州站、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i郑州APP办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手机端办理,不接受线下办理。

3、“邮递办”

对于无法进行网上办、移动办的事项,可在线上咨询预审、咨询各业务单位后,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后,选择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申请邮寄地址为“郑州市中原西路80号”,收件人为“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总服务台”,邮寄封面请注明“办事申请”,同时申请人要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市政务办收到邮寄申请后,将及时转交相关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办结,将办理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

如遇情况特殊、事情紧急,可拨打咨询辅导电话,预约时间办理。

4、投诉渠道

疫情防控期间,电话(网上)咨询相关部门如有未做到一次告知、态度恶劣、推诿扯皮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的,可拨打总咨询服务电话0371-67581000、67580990或发邮件至zzwjgc@163.com进行投诉,市政务办将及时进行调查、协调、处理。“网上办”事项及流程、“i郑州”“移动办”(一期)事项清单、各单位咨询辅导电话、“邮寄办”事项清单请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郑州站、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或“i郑州”APP查阅。

二、郑州市婚姻登记办理暂停

2月3日,据郑州市民政局及婚姻登记机关消息,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目前郑州市各级政务服务办事大厅暂时继续保持关闭,包括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加上按照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必须男女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办理,因此,眼下婚姻登记服务只能暂停。

三、全市住房公积金实体服务大厅延期对外开放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 ,减少人员聚集 ,阻断疫情传播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郑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节后加强机关单位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中心研究决定,全市住房公积金实体服务大厅延期向社会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3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各办事大厅(含六县市和上街区)的业务办理窗口延期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起实施的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暂时取消。对于已开通网上办理的业务事项,正常运行。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临时服务电话咨询。

3、如急需到办事大厅现场办理业务,请事先拨打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临时服务电话预约咨询。为了节约您的时间,请您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务必带齐资料到约定的地点和时间办理。届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请务必自觉佩戴口罩,我们还会给您做信息登记、测量体温,请您理解并配合工作。

四、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临时服务电话:

市政务中心服务大厅67580980

花园路办事大厅65526976

经开区办事大厅86011362

郑煤分中心办事大厅87785962

荥阳管理部办事大厅66121067

上街分中心办事大厅68120966

中牟管理部办事大厅62127777

巩义管理部办事大厅85601716

新郑管理部办事大厅69972756

港区管理部办事大厅68511955

登封管理部办事大厅62871169

新密管理部办事大厅69857118

五、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暂时关闭服务大厅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传播,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经研究决定,自2月3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各不动产登记大厅暂时继续保持关闭,不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广大市民朋友请采用网上申请模式办理业务。确需到现场申请办理的,采用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的办理模式,可提前通过电话预约,我中心将开放临时应急窗口,为群众提供登记服务。

      六、郑州调整出入境窗口服务工作有关事项

2月3日起,郑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北区出入境接待大厅、中原出入境接待大厅实行电话预约办理,有特殊紧急事由确需办理或领取出入境证件的(包括境外人员),请事先拨打以下咨询电话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改为网上组织或延期

八、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暂停线下现场业务受理

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工伤认定工作公告》,自2月3日起,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暂停线下现场业务受理,通过“网上办”、“邮寄办”模式提供“不见面”服务,让用人单位和职工能办事,办成事。

“网上办”。申请人通过登录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网门户(https://tymh.hazz.hrss.gov.cn/)进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受理。同时,通过网报平台可实时查看提交情况及办理进度。

“邮寄办”。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线上咨询后,将书面材料准备齐全,选择邮政寄送方式,向管辖的工伤认定机构提交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同时,申请人如需书面结论请在邮单注明“需回寄书面结论”,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

九、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

根据《关于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的通知》,暂停2月5日正常开始的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到中原西路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郑发大厦)现场申报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办理业务,具体恢复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行政部门在暂停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期间,对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初审档案资料和填报《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职)表》等业务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十、劳动仲裁开庭有新安排

根据《郑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近期开庭安排等事项的公告》,原定于2020年2月1日以后通知开庭的案件,视疫情发展情况,适当调整开庭时间。请当事人及律师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疫情防控期间,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参加仲裁审理活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人事仲裁接待窗口以电话受理方式为主对外接待,受理电话0371-67177053(时间 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14时至17时30分)。疫情防控期间,为保证公共卫生安全,需到本委参加仲裁活动的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与人请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接受体温检测。拟近期到本委递交答辩状、证据的,建议尽量改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西路86号。

    十一、疫情防控期,可暂缓缴纳水、气等费用

疫情期间,也提出了优化缴费模式,无条件保障供应的举措。暂停入户安检和上门抄表工作,待降低事件等级或解除应急状态后再行恢复。暂停抄表时期的费用由供水、供气企业在恢复抄表后统一结算,或按上次抄表数额进行估算,并通过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通过短信、微信、电视、报纸等方式积极宣传与推动用户采取支付宝、微信、手机APP等移动支付模式缴纳费用,避免人员密集缴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水、气、热无条件不间断供应,杜绝出现因欠费中断供应的情况。

通知也加强了城镇污水处理运营监管工作,要密切关注进水余氯指标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生化处理单元正常运行,确保出水达标,做好接入市政排水管网的医疗污水的消毒工作。

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办事大厅

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坐落于中原区中原西路以北、兴国路以南、站前大道以东、图强路以西围合区域。市办事大厅进驻市级办事部门和单位45个,一期进驻事项878项(详情请登陆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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