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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9)83629026
2.政策法规科
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拟订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省、市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核区级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保留、下放和取消的意见;负责对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行政审批方面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29)83344311
3.行政审批一科
负责办理承担的住房和建设(人防)、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价格认定等方面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指导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29)83559368
4.行政审批二科
负责办理承担的档案、教育、民政、卫生健康、文旅体育、科技工信等方面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指导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29)83559363
5.行政审批三科
负责办理承担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指导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29)83344309
6.行政审批四科
负责办理承担的发展和改革、投资商务、农业农村、秦岭保护(水务)等方面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制定现场踏勘工作规范,指导联合踏勘和专业踏勘工作;负责与上级业务部门、区级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负责协助办理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联审联批工作机制。
(二)下属事业单位
灞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区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它部门派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公共平台的建设、开发、管理和维护;负责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街道、社区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代办、帮办服务。
联系电话:(029)83629028
(三)灞桥区市民中心
联系地址: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
联系电话:(029)83521122。
(二)负责集中办理承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对垂直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