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部服务分类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分别简称为《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镇街园区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一、国家级高企认定
各镇街园区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函。
(一)到期应重新认定高企
1.范围
2017年认定为高企,2020年应重新认定的高企(证书编号为GR201712000001—GR201712001611)。
2.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按一个批次评审,区科企办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7月20日。
(二)新申报认定企业
1.范围
除上述到期应重新认定以外的企业。
2.时间安排
常态化受理,分两个批次评审,区科企办接收申报材料截止日期分别为8月20日和9月10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企业按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镇街园区开具的推荐函(模板见附件3)、申报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咨询服务机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上报至区科企办。同时,由企业如实填写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表(模板见附件6),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区科企办邮箱wqkqbywk@tjwq.gov.cn。
1.报送2本(一正一副)纸质高企申报材料(正本专项审计报告为原件),申报材料参考格式见附件1;
2.书脊位置注明新认定/重新认定、企业名称、所属领域、所属区(功能区)。
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利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系统中的200M附件,将整本纸质材料扫描上传,保证清晰。
二、国家级高企更名或重大变化
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申报高企又涉及更名的高企,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提出申报。
(一)时间安排
2020年高企更名、重大变化等变更申请,常态化受理,分批次办理,其中今年需要申报高企重新认定又涉及更名的高企,变更申请接收截至日期为6月15日。
(二)申报材料受理
受理地址:和平区成都道116号,市科技局2号楼201室
联系人:卢姗(电话:58832971)
(三)申报材料要求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将打印出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报认定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简单更名(只有企业名称的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企业更名前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2.复杂更名或重大变化:除简单更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外,其他同认定提交材料。
三、关于财务中介机构
高企认定专项审计(鉴证)报告应由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财务中介机构出具,对于财务中介机构采用承诺制,由企业自行选择。财务中介机构应自查是否符合条件,并如实出具中介机构承诺书(样式见附件1)。
四、关于高企培育入库工作的相关说明
2020年,不再开展天津市市级高企认定工作,建立高企培育库,遴选符合标准的科技型企业入库精准培育。
(一)申报安排
申报2020年度入库的科技型企业,须于6月3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参照附件7、附件8),同时将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9)、咨询服务机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0)交到所属镇街园区。
(二)评审安排
申请入库企业须提前到所属镇街园区备案,待启动评审工作后,由镇街园区针对待入库企业统一出具推荐函(模板见附件11),并于7月8日前由镇街园区将推荐函(模板见附件11)、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9)、咨询服务机构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0)统一交到区科企办。区科企办针对镇街园区推荐的申报入库企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走访工作。
企业如果自评符合国家高企认定标准,可以不进行入库,直接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按照有关政策的要求,认真做好高企认定申报的组织、推荐等工作
(二)区科企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倩楠
联系电话:82138876
联系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区政府C-419
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参考格式清单
2.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
3.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函
4.高新技术企业诚信承诺书
5.高新技术企业咨询服务机构承诺书
6.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信息表
7.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
8.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报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9.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诚信承诺书
10.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咨询服务机构承诺书
11.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推荐函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市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并组织实施。 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组织实施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相关政策。配合市级、区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