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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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
联系电话:0533-2277926
职责:第一条 根据省市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工作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临淄区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更名为临淄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为区市场监管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临淄区计量测试所、临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牌子。 第三条 区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第五党支部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履行职责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政治功能,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与行政领导班子共同做好本单位工作。要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条 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建立全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检定任务;承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工作;承担计量科学研究、计量技术基础建设等工作。 (二)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及消费者维权等计量检定检验服务保障工作。 (三)开展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四)组织本辖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守法经营;统计分析本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提出有关建议。 (五)宣传、培训上级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法规、政策;承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保障工作。 (六)完成区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承担文秘文电、文档、机要、保密、会务、督查督办、安全保卫、计量标准管理、业务收发、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承担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 (二)业务一室(科)。负责燃油加油机、燃气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负责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 (三)业务二室(科)。负责压力表、压力变送器、电能表、水表、热电阻、热电偶、二等标准水银温度计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四)业务三室(科)。负责衡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硫化氢气体检测仪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五)业务四室(科)。负责天平、砝码、常用玻璃量器、医检、机械式温湿度计(表)、环境实验设备、千分尺、卡尺等计量器具的检定及校准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科。负责开展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七)个体私营企业联络科。负责组织本辖区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守法经营;统计分析本辖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提出有关建议。 (八)知识产权服务保障科。负责宣传、培训上级有关知识产权及专利工作的法规、政策;承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服务保障工作。 党支部。承担党的建设和群团等工作。 第六条 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9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8名。领导职位职数配备主任1名。 第七条 区市场主体综合服务中心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八条 本规定由中共临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临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21年5月28日起施行。
2、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管仲路
联系电话:0533-7160080
职责:正制定中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工商局红盾网

根据《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政府关于临淄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2号)的要求,整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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