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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负责分析掌握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市化妆品流通、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吉祥路181号
拟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及相关人信息。督促落实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和风险交流,组织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计划相关工作。
负责分析掌握食用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规范。开展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负责食用农产品初级加工(豆芽生产、净菜加工、干菜及藻类初加工、水果初加工)企业的监管。负责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及特殊食品上市后再评价相关工作。组织收集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并定期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督促指导区县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参与严重及群体性不良反应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开展对药物滥用的督导检查和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置。
贯彻落实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工作。制订市级承压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照专项预案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高耗能承压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贯彻落实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等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风险管理工作。制订市级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项预案,依照专项预案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应急事件处置。依法组织调查处理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高耗能机电类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制度。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组织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指导各区县对开展贸易结算、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对计量标准、计量授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
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和复审工作。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协助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负责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和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工作。承担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规范相关认证活动与检验检测机构,促进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配合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拟订保护消费 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投诉平台信息化建设及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指导消费投诉信息及违规记录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研究建立规范市场秩序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协助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转化实施和交易运营的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指导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承担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牵头组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商标、专利印制企业及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指导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负责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 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及相关舆情信息的收集、监测、分析、上报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研究制定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工业产总、特种设备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和培训。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草案。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科技项目申报、引进、交流合作和成果推广、科技普及等工作。指导系统内技术机构能力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研究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汇总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并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务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机关干部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乱理、执法装备配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统一收集、监测、分析相关和舆情信息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负责局机关官网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研究制定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负责相关许可证照管理及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依授权开展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 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市场监管机关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工作。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机关上日常运转,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负责办公自动化、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值班、维稳、接待、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局党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档案、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批管理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体系,组织、指导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
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协调相关立法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和综合执法监督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拟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区域等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有关工作任务的督办落实工作。
拟订市场监管部门支持服务新经济、新领域、新业态行业主体的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有关新兴产业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强化行政指导服务举措并组织实施。建立与有关部门定期协调对接和信息共享机制。负责新经济产业市场主体信息的研究、分析及发布,为实施科学监管、支持创业创新和服务培育新业态发展提供依据,为促进新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拟订全市市场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指导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研究、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组织指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领域的党建工作。
拟订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信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陕西)信用监管模块的应用指导工作。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违法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协调工作。牵头负责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协调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相关大案要案的办理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指导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网络商品(食品、药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组织指导协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网络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全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行为监测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网络交易监管协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
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组织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组织指导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推行质量奖励制度,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措施办法。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按规定权限组织开展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相关工作。承担市质量强市工作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生产和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重点监督的产商品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商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指导和协调产商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开展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议。负责拟订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和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指导、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评价。组织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及复核复审工作,组织推动区县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区县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指导查处食品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餐饮 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和保健用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食品及保健用品安全监管。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除外)和医疗机构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机制建设。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定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负责医疗机构各案炮制中药饮片工作。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在医疗机构使用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相关制度。
负责分析掌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计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